GovHK 香港政府一站通:強制修習駕駛改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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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違反交通規例者不遵從法庭命令或運輸署通知書的規定修習駕駛改進課程,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0及監禁兩個月,而且有關人士仍須修習該課程;此外,運輸署 ... 運輸署自2002年9月開始推行駕駛改進課程(課程)。

為進一步提升道路安全,由2009年2月9日起,法例規定重複干犯道路交通規例或嚴重違反交通規例的人士強制修習此課程。

本文介紹駕駛改進課程的目的、須強制修習人士的類別及其他相關資料。

駕駛改進課程為運輸署駕駛改進計劃項目,旨在提升道路安全意識及鼓勵駕駛人士培養良好駕駛行為,駕駛人士可自願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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