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設施設備基準 - 植根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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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校舍數量: (一)國民小學1.每班一間普通教室,面積(包括走廊)為一百一十七平方公尺。

每間教室以容納二十九人為原則。

班級人數較少之學校,普通教室面積得依 ... 目前線上:855人,瀏覽人次:624136427 會員登入|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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