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食品廣告標示詞句涉及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之認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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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如有誇張、易生誤解或宣稱醫療效能之情形,且涉及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第六條規定者,應依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論處。

三、涉及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電子信箱 search 搜尋 進階搜尋 分享 分享到Facebook(另開新視窗) 分享到google+(另開新視窗) Plurk(另開新視窗) 分享到twitter(另開新視窗)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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