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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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學校為辦理教練之遴聘、成績考核、解聘、不續聘及停聘,應設教練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審委會),由委員五人至七人組成,其成員應包括學校行政人員代表,體育專業人員 ... 跳至主要內容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P 下載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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