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班 - 台大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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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表 · 服務年資證明書 · 學位證書 · 歷年成績單 · 自傳 · 研究計畫書 · 工作成果 · 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資料. 您目前位置:首頁/ 入學申請/ 碩士班 碩士班 招生資訊修業規定課程所屬組別表可抵免英美法學名著選讀之課程清單各組研究生延請指導教授參考名單臺大課程地圖台大法研學會 碩士班 壹、甄試入學 一、報考資格 須同時具備以下二項資格: 1.法律學系(含法學系、司法系、財經法律系、政治法律系)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者,或其他學系畢業得有學士學位並雙主修或輔系法律學系者。

 2.具實任資格之現職法官或檢察官、服務滿5年以上之律師、服務滿5年以上之九職等以上公務員。

服役年資不得計入工作年資,年資之計算至108年9月15日為止。

二、各組名額與科目 招生組別 甲組(基礎法學) 乙組(公法學) 丙組(民事法學) 丁組(刑事法學) 名額 1 1 1 1 報名繳交資料 個人資料表 服務年資證明書 學位證書 歷年成績單 自傳 研究計畫書 工作成果 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資料 個人資料表 服務年資證明書 學位證書 歷年成績單 自傳 研究計畫書 工作成果 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資料 個人資料表 服務年資證明書 學位證書 歷年成績單 自傳 研究計畫書 工作成果 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資料 個人資料表 服務年資證明書 學位證書 歷年成績單 自傳 研究計畫書 工作成果 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資料 考試科目 審查 100% 審查 100% 審查 100% 審查 100% 筆試 0% 筆試 0% 筆試 0% 筆試 0% 口試 0% 口試 0% 口試 0% 口試 0% 招生組別 戊組(財稅法學) 己組(經濟法學) 庚組(國際法學) 辛組(商事法學) 名額 1 1 1 1 報名繳交資料 個人資料表 服務年資證明書 學位證書 歷年成績單 自傳 研究計畫書 工作成果 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資料 個人資料表 服務年資證明書 學位證書 歷年成績單 自傳 研究計畫書 工作成果 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資料 個人資料表 服務年資證明書 學位證書 歷年成績單 自傳 研究計畫書 工作成果 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資料 個人資料表 服務年資證明書 學位證書 歷年成績單 自傳 研究計畫書 工作成果 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資料 考試科目 審查 100% 審查 100% 審查 100% 審查 100% 筆試 0% 筆試 0% 筆試 0% 筆試 0% 口試 0% 口試 0% 口試 0% 口試 0% 法律學系碩士班甄試個人資料表(下載)個人資料表範例(下載) 貳、一般入學 一、報考資格 民國101年度本系碩士班報考資格修正如下:1.限法律學系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者,及雙主修法律學系、輔系者。

 2.前項法律學系含法律學系、法學系、司法系、財經法律學系、政治法律系等。

二、各組名額與科目 招生組別 甲組(基礎法學) 乙組(公法學) 丙組(民事法學) 丁組(刑事法學) 名額 正取:8 備取:2 正取:23 備取:5 正取:17 備取:2 正取:17 備取:2 考試科目 英文(A) 民法(A) 法理學 法律史 憲法 英文(A) 民法(A) 刑法(A) 行政法(B) 憲法 英文(A) 民法(B) 刑法(B) 民事訴訟法 商事法 英文(A) 民法(A) 刑法(A) 刑事訴訟法 加權 英文(A)、民法(A)均不加權 憲法加權50% 法理學、法律史各加權100% 英文(A)、民法(A)、刑法(A)均不加權 行政法(B)、憲法各加權100% 英文(A)、刑法(B)均不加權 商事法加權50% 民法(B)、民事訴訟法各加權100% 英文(A)不加權 民法(A)加權50% 刑法(A)、刑事訴訟法各加權100% 招生組別 戊組(財稅法學) 己組(經濟法學) 庚組(國際法學) 辛組(商事法學) 名額 正取:5 備取:3 正取:10 備取:2 正取:3 備取:2 正取:21 備取:3 考試科目 英文(A) 民法(A) 稅法 行政法(B) 財政法 英文(A) 民法(A) 公司法與證券交易法 行政法(B) 競爭法與智慧財產權法 英文(A) 民法(A) 國際公法(B) 行政法(B) 國際經貿法 英文(A) 民法(B) 刑法(B) 民事訴訟法 商事法 加權 除英文(A)外,各科目均加權50% 除英文(A)外,各科目均加權50% 民法(A)不加權 國際公法(B)、行政法(B)、國際經貿法各加權50% 英文(A)加權100% 英文(A)、刑法(B)均不加權 民法(B)、民事訴訟法各加權50% 商事法加權100%   參、大陸地區招生 一、必繳資料 1.個人資料表(個人資料表填妥後於簡章規定期限內,以附加檔案方式(MicrosoftWord),E-mail至[email protected],檔案以1頁A4為限) 2.大學歷年成績單正本 3.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影本(應屆畢業生免交) 4.就學計畫書(含動機、學習或研究計畫、專長及興趣、生涯規劃、自我能力評估等,至多10頁) 5.簡要自傳(1000字以內) 6.推薦函(2封) 二、選繳資料(無則免繳) 1.外語能力檢定證明(英文、德文、日文、法文均可) 2.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證明文件(至多5件,合計不超過10頁) 大陸地區碩士班招生個人資料表ODT檔/WORD檔 ※每年度可能有些許變更,詳情請上http://www.aca.ntu.edu.tw/ 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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