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合併或停辦準則
文章推薦指數: 80 %
目前線上:1518人,瀏覽人次:552050522 會員登入|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合併或停辦準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1月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6年1月9日教育
延伸文章資訊
- 1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合併或停辦準則
國民教育法(以下簡稱本法)於一百零五年六月一日修正發布,依本法第四條之一 ... 第二項)前項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合併或停辦,直轄市、縣(市)政府應 ...
- 2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合併或停辦準則發布 - 教育部
教育部本(9)日發布「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合併或停辦準則」,明定學校合併、 ... 縣(市)政府合併或停辦學校有共通性之準則,依國民教育法第4條之1第1項之 ...
- 3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合併或停辦準則§4-全國法規資料庫
第4 條. 學校之合併或停辦應確保學生就學權益,學生總人數不滿五十人之學校, 地方主管機關得鼓勵學校採取混齡編班、混齡教學之方式,或將學校委託私人辦理 ...
- 4法規內容-屏東縣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設置合併或停辦辦法
第一條本辦法依國民教育法第四條第二項、第四條之一第一項、公立國民 小學及國民中學合併或停辦準則第十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屏東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得 ...
- 5臺南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合併或停辦辦法(條文)
第一條本辦法依國民教育法第四條之一第一項規定及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 中學合併或停辦準則(以下簡稱準則)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臺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