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簡章>「110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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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報名日期:110年4月(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貳、考試日期:110年6月5日。
參、報考資格:一、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大學以上學位證書,且修畢師資培育之大學規定之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並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得依證明書所載之類科別,參加本考試。
已領有教師證書者,無需參加本考試。
二、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辦法」第4條規定之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參加本考試。
肆、考試類別:本考試分4類科:一、幼兒園師資類科:取得修畢幼兒園教育階段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