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槍未遂案孫安佐出庭一身輕便向法官稱「想出國」 | 焦點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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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安佐兩年前在美國非法持有彈藥遭聯邦法院判決有罪,罪名是「恐怖威脅」、「非移民簽證之外國人非法持有彈藥」,士林地檢署認為孫涉犯「修正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未經許可製造手槍未遂罪嫌」,因是3年以上之罪,所以我國具有審判權,上月將孫起訴,今天孫到士院開庭,他的辯護律師丁榮聰說,美針對此案不罰製造槍支未遂,依刑法第七條但書規定,我國無審判權。
20歲的孫安佐今天開庭不認罪,說詞幾乎透過辯護律師,他僅稱沒有鑽研法律或修法律課程,不知道上開法律(他在美遭認定的罪)規定,他還說想要出國散心,盼法官解除限制出境。
辯護律師丁榮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