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問有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辭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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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設立.公司組織.稅務】想詢問有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辭任之相關問題目前公司的董事長最近想辭任但不知是否需要公司股東同意肯請提供寶貴建議. 法律論壇 首頁/法律論壇 首頁 › 看問答 › 公司設立.公司組織.稅務 › 詢問有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辭任 詢問有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辭任 林OO發問於2020-12-11|臺北|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Q: 想詢問有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辭任之相關問題 目前公司的董事長最近想辭任 但不知是否需要公司股東同意 肯請提供寶貴建議 離職與資遣 瀏覽人數:1227 林慈政 律師 德霖謙煦法律事務所所長 403018台中市西區台灣大道二段2號13樓之6 勞資爭議公司治理智慧財產權營業秘密 A:  您好, 依民法第549條(註),董事長或董事辭職,不需經過股東會同意。

以下另補充兩則函釋供參。

經濟部63年11月07日經商字第28826號函釋:查董事與公司間係屬委任關係,依照民法第五百四十九條第一項規定,當事人之任何一方原得隨時終止委任契約,惟不辭去董事,僅辭董事長職務,仍應召集董事會改選之。

經濟部93年03月22日經商字第09302039820號函釋:按公司與董事間之關係,依「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第四項規定,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依「民法」關於委任之規定(依「公司法」第二百十六條第三項有關公司與監察人間之關係,亦同);次查「民法」第五百四十九條第一項規定,「當事人之一方得隨時終止委任契約」。

故董事、監察人不論其事由如何,得為一方之辭任,不以經股東會或董事會同意為生效要件。

準此,董事之辭職,以向公司為辭任之意思表示,即生效力。

以上簡要答覆,如果仍有疑問,歡迎與本事務所聯絡。

林慈政律師 德霖謙煦法律事務所 40255台中市南區忠明南路789號38樓之2 Tel:(04)2265-7256 Email:[email protected] 註: 民法第549條:當事人之任何一方,得隨時終止委任契約。

當事人之一方,於不利於他方之時期終止契約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但因非可歸責於該當事人之事由,致不得不終止契約者,不在此限。

律師回覆於  2020-12-13 主題分類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消費者糾紛.公平交易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智慧財產權.營業秘密公司設立.公司組織.稅務支付命令.本票支票.強制執行企業相關刑事法規其他企業法規跨境糾紛.國際貿易.兩岸法規個人資料保護.隱私權 熱門諮詢 拆夥問題新創公司所遇的各種問題股份有限公司廢止超過10年未辦更換會計師公司在法院清算中能否領回資本額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 馬上按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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