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新聞-寵物外出無人伴同,違者最高可處1萬 ... - 新北市政府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04-疏縱犬隻可能四處便.. 05-外出遛狗請用牽繩. 06-犬隻長期遊蕩在外. 進入內容區塊 ::: 110-11-30星期二 10:18 新北市18~20℃ 陰短暫雨,降雨機率60% 10 微克/立方公尺 網站導覽 ENGLISH 熱門關鍵字: 免費課程 , 福利補助 , 新北市無線上網 搜尋關鍵字 搜尋 進階搜尋 ::: 市府消息 市政新聞 新聞花絮 市政公告 主題活動 活動訊息 市府徵才 RSS訂閱 瀏覽器設定說明 :::現在位置:首頁 >市府消息 >市政新聞 市政新聞 _  FB plurk twitter Line 字級: 小字 一般 大字 中央內容區塊 寵物外出無人伴同,違者最高可處1萬5,000元罰鍰 發佈日期:2020-05-01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 類  別:機關新聞 內  容: 【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動保處於4月中旬接獲民眾報案,深坑區某社區內有飼主放任飼犬遊蕩,造成附近鄰居困擾,抱怨連連並拍照存證,動保處隨即派員至現場稽核,飼主雖表示無法由照片判斷為自己養的狗,也不承認有疏縱飼犬隻情況,經動保處逐一比對調查社區錄影監視器後,確實掌握飼犬由飼主家門衝出且無人伴同畫面,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0條第1項處以3,000元罰鍰。

動保處於4月中旬接獲民眾通報位於深坑區風格街的社區內,長期有犬隻在路上遊蕩、四處便溺、吠叫擾鄰甚至亂咬東西,造成鄰里間嚴重困擾。

民眾不勝其擾,紛紛拍照舉報。

動保處隨即派員到現場查訪令人頭痛的飼主。

一進門便受到犬隻熱情且興奮的迎接並不斷發出吠叫。

動保處向飼主告知寵物外出應有人伴同,以免觸法。

吳姓飼主表示,犬隻平常飼養在院子內,外圍有移動式柵欄,因此犬隻平時都在院內自由奔走,如有訪客或外出時,則會將犬隻鍊起來,並沒有犬隻疏縱的狀況。

檢舉照片內的犬隻也無法確認為其所飼養。

然而,經過動保處抽絲剝繭仔細調閱社區監視器畫面後,赫然發現吳姓飼主駕車外出時,將柵欄打開後犬隻立刻奪門而出,四處遊蕩。

動保處依據動物保護法第20條,對吳姓飼主疏縱犬隻行為處3,000元罰鍰。

依照動物保護法第20條第1項規定,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7歲以上之人伴同,違者可依法處新臺幣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

另若疏縱飼犬獨自在外遊蕩、便溺,可能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廢棄物清理法,也可能影響路過人車的安全,發生憾事,造成不可挽回的意外。

農業局長李玟表示,飼主應善盡管領責任,於公共場所也應隨時注意寵物動向,切勿疏縱寵物造成他人困擾,另於疫情期間,飼主攜帶寵物外出時皆應繫牽繩,避免寵物接觸野外動物,並保持1公尺之社交距離,排泄物也須妥善清理,落實「距離有愛,防疫無礙」的觀念。

資料詳洽: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秘書室胡佳楠主任電話2959-6353分機267手機0939379270 聯絡人:胡佳楠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秘書室 聯絡電話:02-29596353轉267 相關連結 相關附件 相關圖片 01-監視器影像可看到狗.. 02-現場確認犬隻是否完.. 03-現場掃描寵物晶片 04-疏縱犬隻可能四處便.. 05-外出遛狗請用牽繩 06-犬隻長期遊蕩在外 x關閉視窗 Prev Next 01-監視器影像可看到狗疏縱於道路 x關閉視窗 Prev Next 02-現場確認犬隻是否完成寵物登記 x關閉視窗 Prev Next 03-現場掃描寵物晶片 x關閉視窗 Prev Next 04-疏縱犬隻可能四處便溺影響環境衛生 x關閉視窗 Prev Next 05-外出遛狗請用牽繩 x關閉視窗 Prev Next 06-犬隻長期遊蕩在外 最後更新日期:2020-04-30 收合 關於新北 新北介紹 市府團隊 市府榮耀 聯絡我們 市府消息 市政新聞 新聞花絮 市政公告 主題活動 活動訊息 市府徵才 RSS訂閱 市政資訊 施政計畫 施政成果 市政會議紀錄 法規函令 預算與決算 統計資訊 開放資料 電子報及刊物 機關通訊 便民服務 市民申辦/申訴等查詢 申辦e服務 行動APP 跨區服務網 路平報馬仔 福利補助自已查 公有場地租借 智慧里長服務網 智能客服 主題服務 熱門 生育 教育 戶政 就業 工商 醫療 社福 警消 住宅 生活 交通 休閒 環保 智慧城市專區 防疫資訊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