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6年冤獄到原諒一切徐自強給司法的一堂課- 今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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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與媒體,都可能處決一個人,徐自強的例子就是,即使他被判無罪 ... 台灣當時仍有《懲治盜匪條例》,結幫強劫、擄人勒贖,都是唯一死刑。

陳亭均焦點新聞攝影/唐紹航1080期2017-08-31 16:41司法與媒體,都可能處決一個人,徐自強的例子就是,即使他被判無罪,卻已在獄中虛耗十六年。

司法與程序正義的問題, 竟能輕易改寫市井小民的人生。

那時候,徐自強(阿強)不敢再去思考什麼「未來」了,二○○○年,死刑定讞,哪怕只是微乎其微的期待,對阿強來說,都已經是一種奢求了。

所以當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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