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科技合作資助計劃- 創新及科技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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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港科技合作資助計劃」於2004年9月推出,旨在加強香港與廣東/深圳的大學、研究機構和科技企業之間的科研合作。
主要申請機構必須為研發中心1或指定本地公營科研機構2。
合作項目的業界夥伴申請機構可以是根據《公司條例》(第 622 章)於本港成立的公司;或有簽訂合約的法律行為能力的工業支援組織、工商協會或專業團體。
計劃每年接受一次申請。
2020年的申請期為2020年8月24日至2020年10月23日。
請於提交申請前細閱以下文件:就丙類項目而言,申請必須由香港與廣東/深圳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