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國民教育 - CIRN-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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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實施國民教育以來,主要是由國家辦理,最初僅限初等教育階段,民國24年開始實施義務教育年限僅1-2年。
33年公布「國民學校法」,國民教育為6年,義務教育期能達4年。
38年以後,國民義務教育是6年。
57年起延長9年至前期中等教育階段,起初國中階段雖免學費,及學區內免試升學,但因條件所限並未強迫入學,故不屬於義務教育,只稱為國民教育。
68年「國民教育法」公布,確定為九年國民教育為義務教育。
惟直到71年修正公布「強迫入學條例」後,6至15歲學童才全面強迫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