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憲法§55 相關大法官解釋-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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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第六十九條規定:「立法院遇有左列情事之一時,得開臨時會:一、總統之咨請。

二、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之請求。

」僅規範立法院臨時會召開之程序,未限制臨時會得審議之 ... 列印時間:110/07/1902:06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中華民國憲法 相關大法官解釋 友善列印 相關大法官解釋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憲法 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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