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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此,採購契約內容於決標時即已確定,而嗣後契約之簽訂僅係將投標須知及公告相關事項,另以書面形式為之,故簽約手續並非契約成立或生效要件,且雙方對締約內容並無任何 ... 資料更新中,請稍候 手機版 回首頁 客服專線 網站導覽 員工專區 法規查詢 本府採購法規 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工程會法規查詢 全國法規資料庫 採購相關解釋函釋 本府採購函釋 工程會採購函釋 技術文件及物價查詢 施工規範查詢 標準圖查詢 工程預算參考單價 臺北市政府所屬非工程機關(學校)辦理重大工程CALLFORHELP作業流程圖及附件 工程會公共工程資料庫 行政院主計處物價指數查詢 本府公共工程相關法規資料庫 水資源營建及設計相關規範 臺北市政府公共工程發包前作業參考期程表 採購事務 組織與業務簡介 招標文件範本 本府採購電子書 採購業務諮詢 採購諮詢 E-mail Q&A 採購業務參考資料庫 工程專家諮詢服務團 SOP採購標準作業程序知識庫 工程履約管理應辦事項作業程序 採購學習園地 政府採購法訓練教材及相關資料 本年度採購專業訓練一覽表 政府採購法規題庫 公開招標評分及格最低標開決標作業微課程教材 「採購文件智慧協助系統」各機關學校種子人員講習班(請先登入台北e大再點選) 臺北e大 採購稽核 設置要點 稽核相關法規 中央法規 本府相關規定 公告訊息 年度績效考核 工程會相關訊息 參考資料 本府採購電子書 採購稽核作業參考手冊 採購稽核常見問題 稽核案件統計分析 其他 訓練研習 政府採購法訓練教材及相關資料 本年度採購專業訓練一覽表 政府採購法規題庫 臺北e大 施工品質安全 組織與業務簡介 設置要點 組織及業務簡介 施工查核作業流程 施工查核 轉頒中央法規 施工查核法令規章 施工查核表單 施工查核情形 施工查核教育訓練 全民督工 法令規章 通報方式 作業流程 民眾通報連結 相關通報網站連結 宣導短片 公共工程標案管理系統 施工查核教育訓練 工程施工查核填報系統 下載專區 品管及勞安專區 公文附件下載區 本府電子書 全文檢索 瀏覽人數:38683850人 採購相關解釋函 首頁 採購相關解釋函 友善列印 |回上一頁 採購相關解釋函 臺北市政府 函 機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 承辦人: 洪鳳琴 電話: 1999轉1056 傳真: 27239354 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1年01月19日 發文字號: 府工採字第10110237400號 附  件: 0工程會1010111工程企字第10100013141號函-修正各種採購契約範本-契約生效日條款.pdf 0工程會1010111工程企字第10100013141號函-附件.tif 主  旨: 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下稱工程會)修正該會訂頒各種採購契約範本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構)。

說  明: 一、依據工程會101年1月11日工程企字第10100013141號函辦理。

二、工程會訂頒之「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統包工程採購契約範本」、「財物採購契約範本」、「勞務採購契約範本」、「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公共工程專案管理契約範本」、「資訊服務採購契約範本」、「災害搶險搶修開口契約範本」、「災後復建工程設計、監造技術服務開口契約範本」,刪除第1條第7款(項)內容:「除另有規定外,契約以機關(甲方)簽約之日為簽約日(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批之日),並溯及自機關(甲方)決標之日起生效。

」 三、上開修正係參照最高行政法院98年度判字第38號判決:「…以招標公告為要約引誘,廠商之投標為要約,而採購機關之決標,為承諾性質,且以決標時點意思合致為雙方契約成立時點。

準此,採購契約內容於決標時即已確定,而嗣後契約之簽訂僅係將投標須知及公告相關事項,另以書面形式為之,故簽約手續並非契約成立或生效要件,且雙方對締約內容並無任何磋商空間,自不能將形式上之簽約日期視為契約實際成立時點,而應以決標日為契約成立日」。

四、爰本府訂有「工程採購契約範本」,將配合工程會修正條款內容,在未頒修前請逕依工程會函示刪除契約生效日約定;併請各機關注意辦理採購案件,除工程採購應採用本府訂定之範本外,各類採購均應依政府採購法第63條第1項規定,以採用工程會訂定之範本為原則。

五、工程會訂頒之各種採購契約範本電子檔,除「災後復建工程設計、監造技術服務開口契約範本」公開於工程會網站(http://www.pcc.gov.tw)/法令規章/災後復建工程相關規定,其餘公開於工程會網站/法令規章/政府採購法規/招標相關文件及表格。

另本府訂頒之「工程採購契約範本」電子檔,登載於本府採購業務資訊網(http://pwb.taipei.gov.tw/bid_system/)之採購事務/採購法令/招標文件範本/府頒招標文件範本/工程之項下。

六、本案已登載於前開本府採購業務資訊網之採購事務/採購法令/採購相關解釋函之項下,可逕上網參酌。

正  本: 臺北市政府各一級機關暨區公所(工務局除外)、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所屬各工程處 副  本: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土木建築科、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科、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大地科、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品管及勞安科、臺北市政府工務局秘書室(均含附件) 臺北市政府採購業務資訊網|隱私權及網站安全政策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傳真:02-27256778市府總機:02-27208889(代表號) 廉政專線:轉1743免付費電話: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公共電話及預付卡除外) 本局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08:30~17:30資料更新:20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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