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罰單82條1項3款- 汽車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新台幣1200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1項3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處行為人或其雇主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一、 ... Home 交通罰單82條1項3款-汽車 ByCaraat2009-07-02T00:00 TableofContents Post Comments RelatedPosts 最近被警察開單罰單上面寫82條1項3款請問這樣去郵局劃播是要繳多少錢阿??急急急急 Tags: 汽車 AllComments ByUlaat2009-07-02T05:13 新台幣1200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1項3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處行為人或其雇主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一、在道路堆積、置放、設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

二、在道路兩旁附近燃燒物品,發生濃煙,足以妨礙行車視線。

三、利用道路為工作場所。

四、利用道路放置拖車、貨櫃或動力機械。

五、興修房屋使用道路未經許可,或經許可超出限制。

六、經主管機關許可挖掘道路而不依規定樹立警告標誌,或於事後未將障礙物清除。

七、擅自設置或變更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或其類似之標識。

八、未經許可在道路設置石碑、廣告牌、綵坊或其他類似物。

九、未經許可在道路舉行賽會或擺設筵席、演戲、拍攝電影或其他類似行為。

十、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

前項第一款妨礙交通之物、第八款之廣告牌、經勸導行為人不即時清除或行為人不在場,視同廢棄物,依廢棄物法令清除之。

第十款之攤棚、攤架得沒入之。

行為人在高速公路或高速公路兩旁,有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情事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致發生交通事故者,加倍處罰。

... ByInaat2009-07-03T12:13 大大您好^^郵局的櫃台小姐既然跟您說不知道的話,這就代表郵局無法代收這張紅單哦!!!直接去違規地所屬轄區分局的第五組(交通組)找承辦違規裁罰業務的人員繳納即可。

建議:週一至周五8:00-12:00及13:00-17:00前往繳納。

... ByOscarat2009-07-07T16:56 這一條是要去警局或分局繳的 ByThomasat2009-07-11T14:03 請把罰單右下角有警員、偵查佐、局長三個蓋章簽名,還有要看那間的警察局,例如你看到台中市北區第三派出所警備隊,大約有字體八的警察局電話號碼,你就可以打電話查詢。

(法律永遠保護你,你放一百二十個心,好嗎?) ByOliveat2009-07-13T22:03 您不用急,也不用擔心,只要您有心去解決您的罰款的話,只要錢拿著,去郵局,那裡就有櫃台小姐或是先生幫您繳清您的罰款。

RelatedPosts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


延伸文章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