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班甄試-個人資料表 - 國立臺北大學會計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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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士班轉學個人資料表; 碩士班甄試-個人資料表; 博士班; 預備研究生; 逕行修讀博士班; 碩士在職專班. 會計學系110學年度轉學考「個人資料表」填寫說明:. 學士班轉學個人資料表 碩士班甄試-個人資料表 博士班 預備研究生 逕行修讀博士班 碩士在職專班 會計學系110學年度轉學考「個人資料表」填寫說明: 110學年度轉學考─需繳交之「個人資料表」,請至本系110學年度轉學考「個人資料表」系統填寫,填寫完畢請先預覽,預覽後再點選下方送出及列印「另存為PDF」存為PDF檔,由考生自行將「個人資料表」與檢附之相關證明文件(含歷年成績單,自傳)合併為一個PDF檔mail至[email protected]信箱,檔名:准考證號-姓名(如:1234567-王小明)寄出前請檢查檔案,以確保上述資料非空白。

「個人資料表」係為個人基本資料及審查資料的補充資料,本系極為重視考生備審資料之正確性,請務必於寄出前確認相關資料,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個人資料表上所填寫之資料均可勾稽到檢附的備審資料,110學年度會計學系轉學考「個人資料表」填寫系統網址: 二年級:http://www.acc.ntpu.edu.tw/form01.php?                                                                                                                                                                       三年級:http://www.acc.ntpu.edu.tw/form01.php?            請先登入註冊並用GoogleChrome瀏覽器上網填寫              甄試資訊 招生名額        一般生7名      特定報考資格 一、須符合下列二項資格之一: 1.國內大學校院大學部畢業(含應屆)生,在校學業成績總平均名次在全班前30%(含)以內者。

2.境外大學畢業(含應屆)生。

二、不受理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

應繳交報考資料 一、本校碩士班甄試招生報名表(由網路報考系統產製,需黏貼2吋照片)。

二、歷年成績單含全班排名及全班百分比(應屆畢業生:1至3年級、已畢業生:各學年)。

三、本校碩士班甄試招生在校學業成績及名次證明書(詳簡章附表三)。

四、考生個人資料表:填寫【111學年度個人資料表單】-請填寫完印出並簽名 五、畢業證書影本(或在學證明):如為應屆畢業生,請附有110-1註冊章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如無註冊章,請就    讀學校開立在學或註冊證明正本)。

  六、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七、自傳。

  八、讀書計畫。

  九、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一)外語能力檢定相關證明文件。

(二)其他有利證明文件:如證照、著作、傑出事實、獎學金證明、社團負責人或幹部等證明。

  備註 一、請將報考資料依上述順序裝訂,一至三項正本1份(單獨裝訂)、一至九項影本一式2份(裝訂成冊)。

二、凡繳交資料後一律不接受抽換。

三、以大學以上(學士後學士、碩士、博士)學歷報考者,仍須附大學(學士或同等學力)歷年成績單正本。

四、郵寄時一律列印「郵寄報考資料專用信封封面」(由網路報考系統產製)黏貼於自備之信封或包裹箱外,並請於110年10月12日前(郵戳為憑)郵寄。

(不開放親自送件)。

報名方式 採網路報名,詳見本校招生公告。

報名日期 110年9月29日上午10時起至110年10月12日下午1時止。

簡章資訊 https://www.ntpu.edu.tw/admin/a7/org/a7-3/recruitt1_more.php?id=651 報名網址 https://www.ntpu.edu.tw/admin/a7/org/a7-3/recruitt1.php?class_id=67 博士班      會計學博士班專門培訓研究者探討各種會計問題。

學程強調博士班學生需能徹底瞭解所需之理論基礎與研究方法,且學生必須發展能充分掌握研究方法及科學哲理的能力,是其能夠發表高水準的研究報告,並能在知名大學中任教。

   在入學之初,博士班學生必須提交研修計畫,說明其在學程中如何追求自己的學習趣向及目的,該研修計畫在入學第一年內必須通過博士生委員會的同意。

所有的修業課程與必要的博士生資格考試需在入學許可後的五年之內完成。

在論文階段,學生應展現其在應用理論、實務之事、分析方法等處理研究問題的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學生亦必須符合有關研究論文在期刊與研討會發表之要求,才能正式取得博士學位。

【一般生資訊】【在職生資訊】   一般生資訊 項目說明 招收對象 經教育部立案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認定之外國大學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詳見招生簡章)。

招收名額 視當年度教育部核定招生名額 考試方式(成績比重) 一、資料審查(50%)二、面試(50%) 應繳資料 一、考生個人資料表:依本系網頁說明自行上網填寫(http://www.acc.ntpu.edu.tw/form01.php?id=68)。

二、大學及碩士班歷年成績單正本。

三、學歷證件影本(應屆畢業生請以學生證影本代替)。

四、碩士論文或主要著作 五、學術聲明書(請敘述所欲研讀會計領域之動機、攻讀博士學位研究計畫、目的與長程目標之關係、學習背景、研究興趣及其他須補充說明之資料)。

六、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一)外語能力檢定相關證明文件 (二)其他有利證明文件:如教學經驗、證照、專書、著作或研討會論文、傑出事實、社團負責人或幹部等證明。

備註: 一、各項應繳資料一式二份,請依序裝訂完整。

二、免附推薦函。

三、報名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四、以同等學力、境外學歷、其他特殊身份報考或報考在職生類別者,需依簡章第○頁「郵寄報考資料規定」備齊資料郵寄。

五、須郵寄報考資料者,請於簡章規定日期前(郵戳為憑)使用簡章附表「郵寄報考資料專用信封封面」填寫後黏貼於自備之信封或包裹箱外郵寄。

報名方式及日期 採網路報名,詳見本校網頁公告。

考試日期 詳見招生簡章 考試地點 詳見招生簡章 放榜日期 詳見招生簡章 【GoTop】 在職生資訊 項目說明 招收對象 一、經教育部立案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認定之外國大學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二、從事與本系性質相關工作之服務年資(含曾任職機構年資及現職年資)累計滿6年以上之現職人員。

(詳見招生簡章)。

招收名額 視當年度教育部核定招生名額 考試方式(成績比重) 一、資料審查(50%)二、面試(50%) 應繳資料 一、考生個人資料表:依本系網頁說明自行上網填寫(http://www.acc.ntpu.edu.tw/form01.php?id=69)。

二、大學及碩士班歷年成績單正本 三、學歷證件影本(應屆畢業生請以學生證影本代替)。

四、碩士論文或主要著作 五、在職證明:僅接受簡章公告日期後所開立之在職證明正本。

六、工作經驗證明:簡章附表一(國立臺北大學108學年度博士班一般入學考生服務年資證明書)正本或其他足資證明符合報考資格(年資計算至報名截止日止)之文件證明(如:離職證明書、所得扣繳憑單、公(勞)保投保年資證明等)影本。

七、學術聲明書(請敘述所欲研讀會計領域之動機、攻讀博士學位研究計畫、目的與長程目標之關係、學習背景、研究興趣及其他須補充說明之資料) 八、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一)外語能力檢定相關證明文件 (二)其他有利證明文件:如教學經驗、證照、專書、著作或研討會論文、傑出事實、社團負責人或幹部等證明。

備註: 一、各項應繳資料一式二份,請依序裝訂完整。

二、免附推薦函。

三、報名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四、以同等學力、境外學歷、其他特殊身份報考或報考在職生類別者,需依簡章中之「郵寄報考資料規定」備齊資料郵寄。

五、須郵寄報考資料者,請於簡章規定期限前(郵戳為憑)使用簡章中之「郵寄報考資料專用信封封面」填寫後黏貼於自備之信封或包裹箱外郵寄。

報名方式及日期 採網路報名,詳見本校網頁公告 考試日期 詳見招生簡章 考試地點 詳見招生簡章 放榜日期 詳見招生簡章 【GoTop】   預備研究生   為鼓勵本校會計學系(以下簡稱本系)學士班優秀學生繼續就讀本系碩士班,以期達到連續學習及縮短修業年限之目的。

一、申請條件:本系學士班學生修業滿四學期以上(含四學期),各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80分以上,得於每年8月1日至8月30日止向本系提出申請。

二、申請手續:申請者需繳交申請表、自傳、大學期間歷年成績單及各項有利審查之資料。

  三、國立臺北大學會計學系一貫修讀學、碩士學位辦法(檔案下載)。

    逕行修讀博士班   一、申請條件: 本校相關學系(研究所)學生申請逕行修讀本系博士學位者,應滿足下列資格:  本校學士班應屆畢業生(含申請提前畢業學生)歷年學業總成績名次在該班學生前百分之三十以內,具研究潛力者。

經本系或本校相關學系(研究所)專任副教授二人以上之推薦。

本校碩士班(含碩士在職專班)學生第一學期共修十五學分以上,學業總成績名次在該班學生前百分之四十以內者;經本系或本校相關學系(研究所)專任副教授二人以上之推薦。

二、申請手續: 申請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者應於本系公告截止日期以前,向本系繳交下列文件,由本系研究生事務委員會審議: 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一份; 大學部或碩士班歷年成績單(含全班排名及百分比)正本一份; 學術聲明書(敘述所欲研讀會計領域之動機、攻讀博士學位研究計畫、目的與長程目標、學習背景、研究興趣及其他須補充說明之資料); 推薦信二封。

三、國立臺北大學會計學系學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辦法(請詳附檔) 四、國立臺北大學會計學系學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表(請詳附檔)     碩士在職專班      會計在職專班碩士學位學程可讓學生從較廣泛的與企業有關之會計專題,包含分析、規劃、管理及財務報導之中選修,冀能幫助每一位在職研究生提升其職場生涯之潛力,以使其日後在工作上更能發展出最高階會計及管理的專業能力。

  招生資訊 109學年度會計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報考資格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學士(包含同等學力),且具全職工作經驗四年(含)以上之在職人士。

● 符合教育部頒定之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五條報考者:     1.符合第五條第一款者,工作年資須達六年(含)以上。

    2.符合第五條第二、三、五款者,工作年資須達四年(含)以上。

    3.符合第五條第四款者,二專或五專畢業,工作年資須達七年(含)以 上;或三專畢業,工作年資須達六年(含)以上。

●工作年資之計算不含服義務役兵役。

招生名額 20名 授課時間與地點 原則上利用平日夜間或週末假日授課,地點為台北民生校區。

畢業學分 需修滿三十四學分(不含碩士論文六學分)並完成碩士論文得授予會計學碩士學位。

考試方式 (成績比重) 一、書面審查(50%) 二、面試(50%) 書面審查成績達本碩士在職專班面試標準者,始得參加面試。

備審資料繳交 (會計系簡章簡表) 1.網路報名後系統套印報名表、資料表。

2.學歷證書影本。

3.大學或專科歷年成績單正本。

4.在職證明:僅接受109年10月以後任職公司所開立之在職證明正本。

5.自傳。

6.工作經驗證明:至110/9/30具符合報考資格之工作年資。

如離職證明、所得扣繳憑單、勞保卡或投保年資資料等。

7.其他有助於審查的資料(如:語言檢定證明、學分班證明、專業證照、獎狀、獎勵、著作或個人工作成就資料等)。

網路報名時間 109年11月23日~109年12月14日截止(以招生簡章為準) 簡章公告時間 及報名網址 109年11月2日[110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網路報名系統]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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