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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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主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簡稱法考)是為了規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而由司法部與各地司法廳(局)統一組織的從事法律職業的資格考試,考試合格授予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其中,初任法官、初任檢察官,申請律師執業和擔任公證員,初次擔任法律顧問和仲裁員(法律類),以及行政機關中初次從事行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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