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按揭貸款的審慎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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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有非自住物業將實施六成按揭上限。

銀行須要求借款申請人就按揭物業會否作自住用途而作出聲明。

三、借款申請人的供款與入息比率 ... 下稿代香港金融管理局發出: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八月十三日)就住宅按揭貸款業務向銀行發出通告,要求它們採取一系列的審慎監管措施,包括以下三項主要要求:一、價值1,200萬港元或以上物業,將實施六成按揭上限。

至於樓價低於1,200萬港元的物業,則繼續沿用七成按揭上限,但實際貸款額最高不超過720萬港元(備註)。

二、所有非自住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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