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廢棄物收費標準-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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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收取一般廢棄物及一般事業廢棄物之代清理費,特依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四條第四項及第二十八條第六項規定訂定本標準。

第二條本標準之主管機關為本府 ... 廢棄物重量(公斤)廢棄物容量(立方公尺)代清除費(新臺幣:元)代處理費(新臺幣:元)金額(新臺幣:元)說明:中華民國 100 年 11 月 7 日高市府四維環衛字第 1000122695 號令訂定中華民國 102 年 9 月 5 日高市府環衛字第 10238976200 號令修正公布第一條、第六條條文及第四條附表中華民國 105 年 12 月 29 日高市府環衛字第 105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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