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報導是否可以隨意轉載? - 著作權筆記
文章推薦指數: 80 %
111◎媒體上的新聞報導是否可以隨意轉載? ... 第五十二條又規定:「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著作權筆記
回首頁
訂閱電子報
作者介紹
站內
大哉問
單元選單:
大哉問
時事分析
著作權觀念漫談
著作權法逐條釋義
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逐條釋義
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
日本著作權法中譯本
判決評析
演講影音
認識智慧財產權
營業秘密法(法令)
營業秘密法(論文)
營業秘密法(判決)
著作權法制
曉庵隨筆
法令條約
相關論文
討論園地
新聞報導是否可以隨意轉載?
作者:章忠信
111◎媒體上的新聞報導是否可以隨意轉載?是否可以翻譯成中文並註明出處,如美聯社、路透社某年某月某日訊等,放在網路上供網友閱讀?
依著作權法第九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亦即不受著作權法之保護,任何人均得自由利用,此係基於資訊傳播之考量,使新聞報導得被廣泛利用。
不過其僅限於「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即新聞學上所稱「六個W一個H(What,When,Who,Where,Which及How)」等敘述,不包括專論報導、評論等。
因此,並不是所有的報導都不受著作權法保護。
即使是受著作權法保護的著作,著作權法第四十九條規定:「以廣播、攝影、錄影、新聞紙、網路或其他方法為時事報導者,在報導之必要範圍內,得利用其報導過程中所接觸之著作。
」第五十二條又規定:「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只是在利用這些著作時,要儘可能限縮,不可超越合理必要範圍,且依同法第六十四條規定,應註明出處,以示尊重著作人格權。
回頂端
瀏覽人數:7,776,926
著作權由章忠信享有,非經正式書面授權,不得任意使用。
延伸文章資訊
- 1你知道隨便分享或轉載網路上的文章或影片,會因為侵害著作權 ...
你知道隨便分享或轉載網路上的文章或影片,會因為侵害著作權而吃上官司嗎? ... 現在資訊取得容易,換個角度想,如果今天有人不是告知後用「引用」的方式,而是直接 ...
- 2別再誤會啦!你該弄懂的四個常見著作權謬誤! - 智由博集
常見謬誤三:有說明引用作品的來源以及原始作者,我就沒有侵害他人的權利。 若有轉載、引用、截錄甚至變更修改他人著作並發佈於自己的網路空間供其他人 ...
- 3網路引用他人作品,有註明來源出處,也會侵權? - Money錢雜誌
- 4抄襲、致敬、轉載、引用與分享的一線之間| 米果 - 獨立評論
- 5從鉅亨網案看轉載引用他事業網站之新聞資料的合法性
此類轉載引用他事業網站. 資料的爭訟案例,主要的法律爭議都集中在著作權法與公平交易法第二十四條的. 適用上。以下筆者即就鉅亨網案所牽涉之網站「新聞資料」的轉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