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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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球運動是創始於1891 年美國麻賽諸州春田市的YMCA 所屬訓練學校,由該校教師詹姆士‧奈史密斯博士著手研究發明。

當初為了使學生在冬季裡不必天天做呆板乏味的體操, ... 這個頁面上的內容需要較新版本的AdobeFlashPlayer。

籃球起源 籃球運動是創始於1891年美國麻賽諸州春田市的YMCA所屬訓練學校,由該校教師詹姆士‧奈史密斯博士著手研究發明。

當初為了使學生在冬季裡不必天天做呆板乏味的體操,因而設計富有娛樂和競爭性質的運動來取代體操活動。

這種以投籃入球、按投入籃內球數的多寡來計分的遊戲,是詹姆士‧奈史密斯因天氣寒冷不能進行戶外活動而發明的室內活動。

奈史密斯為了要讓大家打起精神,就想起了一個小時候常玩的團體遊戲:兩隊共同爭奪一塊石頭,看誰先把石頭丟進地上的凹洞中就算勝利。

他以這個遊戲為基礎,以足球代替石頭,再將梨桶釘在運動場二樓兩端懸空且突出的走廊當作凹洞,並且參考美式、歐式足球和冰上曲棍球的規則,訂立了十三條遊戲規則。

在一八九一年的聖誕節前夕,籃球運動就這樣產生了。

籃球比賽最初是使用是室內體育館兩端牆上十呎(3.05公尺)處懸掛兩個桃木籃子,學生分兩隊,使用足球來投擲桃籃為主要目標,互相競賽,也是這項球類遊戲定名為「籃球」(Basketball)由來。

歷史上首次舉行籃球比賽是在1892年1月20日,奈氏並制訂十三條比賽規則,比賽時間規定為上、下半場各十五分鐘;對場地大小亦做規定。

上場比賽人數逐漸縮減,由每隊9人、7人、到1897年每隊比賽上場人數為5人。

1893年規則、場地、器材設備亦有修訂;比賽時間為40分鐘,中場休息。

籃球在美國及世界發展,主要是由YMCA策畫推廣及兩次世界大戰美軍派駐各地的影響,使籃球運動發展成為廣大群眾最喜好的運動之一。

在1936年籃球成為柏林奧運會正式的競賽項目之一,其歷史僅有六十多年。

目前國際業餘籃球協會(FIBA)會員國已擁有178個,就十幾屆競賽成績,美國一直是最強的一隊,有「籃球王國」的美譽。

目前國內籃球運動無論各級學校及社會工商各界均有球隊。

由中華民國籃球協會每年舉行各項比賽、選拔各級代表隊,代表國家參加國際競賽。

自民國66年起,固定每年七、八月舉辦威廉瓊斯盃國際邀請賽,每年的HBL(高中籃賽)、暑期訓練營及街頭3對3籃球活動熱烈,更使我國籃運蓬勃發展。

資料來源:籃球資訊網 http://basketball.infobees.com/ 本網站支援IE、Firefox及Chrome, 建議使用螢幕解析度1024x768可得到最佳瀏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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