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動物為何要安樂死?】公告逾十二日法律沒有規定牠們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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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不要現在打電話給台北動保處嚴處長,問問他,難道是他說謊騙我? õ 新屋收容所裡,所有的狗狗都有公告出來嗎?官網上都全部公佈了? Sharon's燕巢 跳到主文              部落格全站分類:生活綜合 相簿 部落格 留言 名片 Sep14Tue201015:39 【流浪動物為何要安樂死?】公告逾十二日 法律沒有規定 牠們非死不可   「動物保護法」  第二章  第十二條 對動物不得任意宰殺。

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在此限: 七、收容於動物收容處所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 經通知或公告逾十二日而無人認領、認養或無適當之處置。

仔細看看這條法規,你看懂了嗎?     õöõöõ 澄清「動物保護法」條文造成的誤解  õöõöõ 法律條文=字看得清楚、內容看得不清不楚=耍心機的文字組合   很多人都以為流浪動物一旦被抓進了收容所,經「公告」後,12天之內如無人領\認養,12天一到,就要被「安樂死」。

錯錯錯,這是誤解。

事實上,中華民國沒有任何一條法律明文規定(含動保法第二章第十二條之七),一過12天,動物們只有「一律、必須、一定、非得」的死路一條¤     根據《行政院農委會》及《台北市動保處》對「公告逾十二日」的解釋:  õ 十二日之內,鐵定不能處以安樂死 除非罹患重病、傳染病與無法醫治 12天是「公告通知」原主人領回的期限 õ「動保法」沒有規定超過12天,牠們非死不可  意思就是:超過十二天,他們可以死,也可以不死。

õ「動保法」沒有規定超過天數的上限 法律只訂定〝必須超過12天〞,可沒訂定必須在12~XX天以內處死。

  由此可知,收容所的流浪動物們,事實上是不用被人類莫名其妙的處死, 牠們是可以無限期的活著。

  —— 這「十二天」的日數,不知是那位人士的「低見」? 收容所都會在狗狗進所後的第一時間公告資料?萬一拖個幾星期甚至個把月的,叫主人怎麼找愛犬? 要是狗狗不幸第一時間被公告出來,但是主人或許是出國,或許是住院…,有太多因素來不及找狗狗,那豈不是「草菅狗命」?誰擬的法律,誰又是贊成通過的人?可惡至極! 難道網路上,多的是愛護動物的朋友用「腦殘」來罵這些「外星人」。

  õöõöõ 法律沒硬要牠們死,為什麼牠們卻都得死? õöõöõ   2010年9月9日下午4點,在桃園縣勞工育樂中心召開了「桃園縣捕犬業務回歸動物保護機關執行 公聽會」註,我舉手發言,只有3個問題,第三個問題就是:『為什麼法律沒有規定收容所中的流浪動物,在公告十二天後,一定得死,而你們卻偏要執行安樂死,非得要牠們死?』 吃了秤錘、鐵了心,緊咬問題不放,保守估計連問四次,管他東拉西扯,還是旁人來插嘴,抱定「非問到你答不可」,目的就是要讓桃園縣疾病防治所所長(等於收容所所長)傅學理親口說出我早已知道的原因:空間不足。

傅所長的親口說出=100%證實,所以,要我不激動–難、難、太難、太難…!   新屋收容所決非唯一個以「空間足、犬隻太多」為藉口來殺狗的單位,所以,以下我的「質詢」大致內容,幾乎所有的「動物\家畜疾病防治所」,全體適用¤ õ 既然收容所空間不足,那為何還要清潔隊繼續捉狗?你們為何還要繼續收留狗?然後又因為收容的犬隻數量太多、空間不夠用,就要狗狗們去死?這樣對嗎?這樣對嗎? õ 到今年11月,「動保法」已經成立第13年了,「收容所空間不足」也是十多年的老問題了,為什麼到現在都無法改善?是因為人的能力問題還是有其他原因?請傅所長提出無法解決的困難處,我們大家一起幫你想想辦法… õ 收容空間不夠用=人為因素=造成狗狗(含身強體健者)枉死的原因 空間不足,就應該停止捕捉啊,身為所長是有這個權限的,因為縣長\副縣長辦公室都以不屬於自己業務範圍為由,一問三不知,把問題全推給了防治所所長啊。

並且,就算狗狗數量太多,也不該用「殺」來解決問題啊。

收容所的醫師列出死刑名單,最後交給所長簽名,所長就是最後可以決定要不要執行安樂死的人,所長充份有這個「不殺狗」權限。

õ 什麼叫收容所容量再大,安樂死還是會繼續存在?你們現在連健康狗狗都殺耶…; 台北動物保護處說,他們8月份某星期安樂死2、30隻,全是無法醫治的狗狗,再那之前,已有兩到三個星期,沒有安樂死半隻狗狗…; 你說不可能?那要不要現在打電話給台北動保處嚴處長,問問他,難道是他說謊騙我? õ 新屋收容所裡,所有的狗狗都有公告出來嗎?官網上都全部公佈了?有的話非常好(鬼都不會相信),但是我告訴你們,絕大多會數的人,是從一些網站或義工部落格,來找領養的訊息,沒幾個人會上你們官網找,這意味著什麼?沒拿錢的義工永遠比拿錢的公務員做的多太多,很可悲…!  õ 你們現在告訴我「…有一塊土地,預計用來擴增…今年2、3月份已經開始著手規劃了…」,什麼叫「已經」?一個存在了十幾年的老問題,到今年才要想辦法規劃擴建,那你們之前都在做什麼?簡直是那動物的生命在開玩笑! 【根據可靠消息來源,我猜得出為何要在今年2、3月份,才開始著手規劃擴增空間的問題,所以¤】 《台北市動保處》是台灣第一個升格為「處」的動物疾病防治所,它不會是唯一的一個「動保處」,第二個會升格為「處」的,很可能就在桃園,但是,如果連這些事都處理不好,還有希望升格為「處」嗎? 想升格為「處」的話,你還需要他們(指在場的動保團體)幫忙呢!(我的意思是,最好快快處理好這事,否則,做不好還有機會升格為「處」的話,第一個站出來反對的,應該就是在地的動保團體。

)   真是氣爆了。

起身離去的同時,望向傅所長及可能是收容所園長的女士:『如果你們規劃不好(指擴建的事),就直接找專業人士來做。

請記住,新屋收容所每星期一與星期五,每天都要處死50隻左右的狗狗,一星期平均100隻以上,你們再慢慢拖,一個月就有超過400隻以上的狗狗,因你們的拖延而喪命…』;公聽會當天上午,就有45隻狗狗被處以極刑,我欲哭無淚,他們可睡得安穩?   以上是我的「質詢」大致內容,沒有寫對方回答的內容,因為…有答等於沒答,全都是「不是答案」。

  因人為因素(無能\不願改善\眼盲\心麻痺…),造成每年數萬隻無辜流浪動物命喪收容所【91~98年 全台流浪動物安樂死 統計數量】,如果政府重流浪動物的生命權與生存權,早就應該效法許多外國的作法「委託民間動保團體來管理收容所,政府在後面金援就行了」。

民間動保團體以「愛與關懷」為出發點,絕不會以「不安不樂的安樂死」的殺戮行為來解決問題; 民間動保團體以「尊重生命」為立基點,絕對會做的比政府機關來得好太多;   õöõöõ 草菅生命、草菅生命、草菅生命、草菅生命 õöõöõ 拿人民納稅錢辦事的「草菅生命」的那些人,是知識不足?還是基因突變的都成了變種冷血人?可惡至極!   我在想,在幻想,如果狗狗與貓貓們,知道了收容所「死命」要奪取牠們「活命」的原因,會不會: õ已慘遭毒手的冤魂,被氣得再死一次?還是氣得重返人間……?(我希望是後者) õ尚存活於收容所威權下的牠們,會不會因此基因突變,不再只有相當人類3~4歲左右的智商,而是… 我想到了電影《貓狗大戰》,只是狗狗的敵人換成了「特定」的人類。

我雖「貴」為人類,也一定拍手叫好。

  õöõöõ 群起抗議¢藐視流浪動物生命權的XX õöõöõ   91~98年 全台流浪動物安樂死 統計數量 他們不知道:各網站上是否有關於自身惡劣行進徑的罵聲連連 他們不在乎:使用文字的罵聲與抗議,絲毫影響不了他們 他們不關心:公務員什麼都不必怕。

下班不管上班事,天大的事,上班再說。

上班就為拿薪水; 經驗得知,文字的連署、抗議、請願、e-mail,全不管用。

打電話,一人一通電話,找各疾病防治所的所長,找縣市長是沒用的。

打電話,一人一通電話,追根究底+質詢,不嚇死他們也煩死他們。

打電話,一人一通電話,不改善+不反省,就別怕人來罵。

打電話,用市話, 省錢;回電話,留手機,公帑用來殺狗還不如用來付電話費。

經驗得知,打電話,有效喔! 團結力量大! 籠中生命--認養寵物請從〝公立收容所〞開始【附全台公立收容所一覽表與 安樂死過程影片】     õõ 完 öö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Sharon's燕巢 Sharon's燕巢 Sharon's燕巢發表在痞客邦留言(37)人氣() E-mail轉寄 全站分類:寵物日記個人分類:動物保護此分類上一篇:【為流浪動物追蹤後續與官過招】台中縣夾報 捉流浪犬一隻200元 此分類下一篇:91~98年 全台流浪動物安樂死數量 統計資料 上一篇:我的鄰居是BB槍虐貓男! 下一篇:91~98年 全台流浪動物安樂死數量 統計資料 歷史上的今天 2010:91~98年 全台流浪動物安樂死數量 統計資料 2008:一生甩不掉的〝肌膚之親〞--衛生紙 ▲top 留言列表 發表留言 燕巢中的燕巢 動物保護(50)貓狗寶貝(40)與古人相遇(45)和書的邂逅(8)世界萬花筒(30)悠遊世界之旅(15)飛翔中的思緒(44)燕子愛跳國標舞(17)歌曲影音:國、英、各國(24)歌曲影音:不同版本歌曲比較&演奏曲(14)舞蹈影音:國標舞(9)舞蹈影音:電影中的舞蹈&其他(19)藏珍櫃:歷史、考古、古玩(0) 熱門文章 最新觀光景點 文章彙整 文章彙整 2015九月(1) 2015七月(1) 2015六月(1) 2015四月(1) 2014十二月(2) 2014八月(1) 2014七月(1) 2014六月(1) 2014五月(4) 2014四月(4) 2014二月(2) 2013十一月(1) 2013十月(2) 2013九月(2) 2013八月(3) 2013七月(1) 2013六月(1) 2013五月(3) 2013二月(3) 2013一月(3) 2012十二月(2) 2012十一月(1) 2012十月(2) 2012九月(2) 2012七月(2) 2012六月(3) 2012五月(2) 2012四月(3) 2012二月(1) 2012一月(2) 2011十二月(5) 2011十一月(3) 2011十月(1) 2011九月(2) 2011七月(3) 2011六月(1) 2011五月(1) 2011四月(2) 2011三月(2) 2011二月(2) 2011一月(3) 2010十二月(3) 2010十月(3) 2010九月(5) 2010八月(4) 2010七月(3) 2010六月(1) 2010五月(2) 2010四月(3) 2010三月(4) 2010二月(2) 2010一月(2) 2009十二月(6) 2009十一月(6) 2009十月(3) 2009九月(5) 2009八月(5) 2009七月(6) 2009六月(6) 2009五月(7) 2009四月(5) 2009三月(3) 2009二月(5) 2009一月(5) 2008十二月(6) 2008十一月(7) 2008十月(7) 2008九月(5) 2008八月(3) 2008七月(6) 2008六月(3) 2008五月(9) 2008四月(8) 2008三月(10) 2008二月(12) 2008一月(8) 2007十二月(13) 2007十一月(9) 2007十月(17) 2007九月(15) 所有文章列表 深藏不露的這些與那些 ●●●●●●●●●● 動物保護 ●●●●●●●●●   ●●流浪動物為何要安樂死? 公告逾12日 法律沒有規定牠們非死不可●●大樓\社區管委會或某人 要捕捉\誘殺 貓狗,怎麼辦?●●八個捕獸夾虐貓刑事案看台北市動保處 【懸疑大悲劇】●●【掀起蓋頭】台北市動保處(內湖動物之 家):安樂死PK收容●●公立動物收容所委外執行安樂死、捕犬  業務【得標廠商名單2011年+2012年】●●魚翅貴,吃魚翅不高貴【別讓鯊魚哭泣】 ●●●●●●●●● 與古人相遇 ●●●●●●●●● ●來一篇「麻將穿越文」●貍貓換太子,有影無?●獨臂神尼=長平公主???●古代鏢局VS現代化改良行業●意想不到的〝折疊椅〞演變史●《史書話神話》他們的爸爸不是人!●〝自助餐〞與〝自助餐盤〞的老祖宗●奈何橋&遺忘特效藥-孟婆湯之專題報導●【解秘】古代情報連環圖—韓熙載夜宴圖●當亨利八世遇上袁世凱→來場風花雪月的 閒嗑牙 留個話才離開喔! 謝謝光臨 歡迎.歡迎 本日人氣: 累積人氣: 回到頁首 回到主文 免費註冊 客服中心 痞客邦首頁 ©2003-2021PIXNET 關閉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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