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人頭帳戶會有賠償責任嗎? - 法律生活頻道(呂昀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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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詐欺雖然不是嚴重的犯罪行為,但因為同時會涉及到民事賠償問題,尤其是被害人被騙的金額高達數十萬、甚至數百萬時,影響重大,因此在面臨賠償官司 ... 呂昀叡律師 (LINE諮詢請按這裡) (圖片來源:網路) 一.幫助詐欺成立,會有民事賠償責任: 幫助詐欺罪如果成立,很可能被判以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牢獄之災的風險較低,但被判有罪,會連帶產生民事賠償責任。

這部分讀者可能會有疑問?實際上騙被害人的不是我、被害人的錢也不是放進我的口袋,我真的會有賠償責任嗎? 二.幫助詐欺,視為不法行為導致他人損害: 幫助詐欺成立民事賠償責任的一個理由是,既然在刑事上成立犯罪,當然在法律上就是一個「背於善良風俗的風法」、「違反保護他人法令的行為」,因此會成立賠償責任(民法第184條第1項後段、第2項)。

三.賠償範圍是「被害人全部損害」而非部分而已: 雖然幫助詐欺者實際上沒拿到半毛錢,但民法規定必須負擔「連帶」賠償責任(民法第185條)。

什麼是連帶賠償責任?意思是你和詐騙集團的每個人都要對被害人的「全部損害」負賠償責任,被害人可以選擇只向你要求賠償所有損失、也可以只向詐騙集團某個人要求賠償所有損失,也可以同時向你及詐騙集團所有人要求賠償所有損失。

因此如果被害人只有起訴幫助詐欺者,並要求賠償全部損失,在法律上是沒問題的! 四.刑事幫助詐欺成立,民事賠償官司怎麼打? 如果刑事幫助詐欺成立,民事賠償官司可以往以下幾個方向處理: (一)在民事賠償官司仍主張自己沒有不法行為: 民事案件與刑事案件畢竟是不同的官司,因此即便被害人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此制度會再另撰專文處理),民事法官仍可能作出不同的判斷(最高法院43年台上字第95號民事判例意旨參照)。

也就是說,刑事法官雖然判有罪,但民事法官可能作出不同的結論─無罪。

因此仍有積極爭取免賠的實益。

(二)民事官司是否超過時效? 被害人如果要合法提起民事賠償訴訟,必須在2年的期限內(民法第197條),只要超過1天,法院就會直接駁回;但時效起算不是從「事實發生時」起算,而是從「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算,在個案中要仔細判斷。

(三)被害人提告的對象是否有誤? 在實務上判決免賠的其中一種情況是提告對象錯誤,例如A、B二人都因為提供帳戶被判決幫助詐欺有罪,而被害人C被詐騙集團欺騙並將款項匯到B的帳戶內,雖然A、B二人都是同一詐騙集團的幫助犯,但此時被害人C要提告的對象只有B,如果是針對A提告,法院會認為A的行為並非被害人C受損害的原因,會判決A免賠。

結論 幫助詐欺雖然不是嚴重的犯罪行為,但因為同時會涉及到民事賠償問題,尤其是被害人被騙的金額高達數十萬、甚至數百萬時,影響重大,因此在面臨賠償官司時,仍須依個案仔細判斷訴訟策略,不可不慎! 呂昀叡律師-咸正法律事務所 電話:07-216-0729/0989459431Email:[email protected]事務所官網:http://www.jf-law.com.tw/index.html 〈LINE線上諮詢〉 Postnavigation ←提供人頭帳戶就是幫助詐欺? 父債子還?談談限定繼承的效力→ 發表迴響 取消回覆 關鍵字搜尋文章 搜尋關鍵字: 作者及最新文章AttorneyLU支票不能謊報遺失!小心誣告刑責!時空背景不同,可以主張「情事變更」改變契約嗎?犯罪所得不是你的,法院要沒收!在網路上惡意留負評有責任嗎?家庭主婦(夫)出車禍可要求賠償薪資損失?   載入迴響中...   發表迴響… 電子郵件 名稱 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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