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相關設施及須知(含一、二、三、四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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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宿舍範例: 台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168號朝陽科技大學第一宿舍R601-1 xxx 收第二宿舍範例: 台中市霧 ... ::: 宿舍相關設施及須知(含一、二、三、四宿) 字體大小調整 小 中 大 住宿服務組服務時間 一. 星期一至日:上午00時至下午23時59分。

二. 住宿服務組電話:04-2332-3000轉分機5082~5087。

學生宿舍輔導室服務地點及時間 一. 樓(棟)長值班時間:每日晚間19時至23時。

學生第一宿舍輔導室 地點:1樓宿舍大廳警衛台後方辦公室。

電話:04-2332-3000轉內線直播5015、1133、1141 學生第二宿舍輔導室 地點:宿舍大廳左側辦公室 電話:04-2332-0112 學生第三宿舍輔導室 地點:宿舍D棟1樓辦公室 電話:04-2332-3000轉內線直播2201、2202 學生第四宿舍輔導室 地點:宿舍大門右側 電話:04-2330-3553 二. 除上述時間外,夜間若有特殊狀況,可用以下分機聯絡值勤輔導老師或教官 (一)、第一宿舍輔導老師 男值勤輔導老師寢室分機:1220 夜間值勤男教官寢室分機:1224 女值勤輔導老師(教官)寢室分機:1014 (二)、第二宿舍輔導老師 男值勤輔導老師寢室分機:04-2330-8419轉8020 女值勤輔導老師寢室分機:04-2330-8419轉1035 (三)、第三宿舍輔導老師 男值勤輔導老師寢室分機:04-2330-8820轉6106 女值勤輔導老師寢室分機:04-2330-8820轉8106 (四)、第四宿舍輔導老師 女值勤輔導老師寢室分機:102、136 (五)、24小時校安聯絡電話:04-2332-0808 公共設備開放時間 開放設施 開放時間 備註 大廳電視 平日: 07:00-08:30/11:00-13:30/17:30-23:00 例假日: 11:00-13:30/17:30-23:00 第一宿舍 烹飪室 借用時間:08:00-22:00 洗衣坊 06:00-23:30 烹飪室 借用時間:08:00-22:00 第二宿舍 健身房 平日09:00-22:00 假日09:00-23:00 視聽室 接受專案申請(例假日) 洗衣坊 06:00-23:30 烹飪室 借用時間:08:00-22:00 第三宿舍 洗衣坊 06:00-23:30 洗衣坊 06:00-23:30 第四宿舍 寢室電話使用方式 第一宿舍:經總機轉接寢室內線通話(寢室電話,3~9樓於寢室號碼前加1即可,10~11樓請直播各寢室號碼即可)。

第二宿舍:請直撥總機電話轉內線通話(請直播各寢室號碼即可)。

第三宿舍:請直撥總機電話轉內線通話(請直播各寢室號碼,A棟寢室房號前加5、B棟加6、C棟加7、D棟加8)。

第四宿舍:外線無法打進來,限宿舍內線通話(請直播各寢室號碼即可)。

學生宿舍設備 一. 宿舍財產分為公共財產和寢室財產兩部分。

二. 公共財產之保管、維護 (一)、走廊上所有設備均屬之。

(二)、各樓之公共設施應由該樓所有住宿生共同負責管理、維護,嚴禁有破壞公物之行為。

(三)、各樓(棟)長應不定時清點該樓設施,並將數量、情形回報自治會總務組。

(四)、各樓(棟)公共區域內僅於電梯間公布欄(白板)上可以張貼海報(廣告除外),張貼前應至宿 舍輔導室蓋章核可。

其他地點非經同意,禁止張貼。

三. 寢室財產之保管、維護 (一)、寢室內所有設備均屬之。

(二)、各寢室內所有設施、傢俱,該寢室之成員應負有保管、維護之責任。

(三)、寢室內外之牆壁、傢俱,禁止張貼貼紙、海報(尤其雙面膠),張貼之後,應於離舍前復原,若 無法復原,應依規定辦理。

(四)、寢室牆壁、傢俱,嚴禁釘釘子、掛鉤,以免破壞表面之美觀。

(五)、傢俱擺設位置,請勿隨意變動。

(六)、宿舍內地板請勿噴漆,以免造成地面污損。

(七)、請勿私自裝設原有設備外之其他設施。

(八)、有違反前面七項規定,依宿舍管理要點第十條之規定辦理。

四. 前面所列之規定,希望住宿生全力配合,不便之處請見諒。

五. 離舍驗收時,若發現上述情形,將依規定辦理,不得異議。

學生宿舍晚點名及外宿注意事項 依據「學生宿舍管理實施要點」第十九條及住宿生生活公約第三項規定:住宿同學如需外宿,應填寫外宿單。

同條第二項規定:住宿生於晚上23時30分前應返回寢室。

學生宿舍輔導室將不定期進行晚點名。

晚間23時30分以後,同學如臨時需離開寢室(非離開宿舍),請交代室友轉告樓(棟)長你的去向,以便樓(棟)長點名時詢問。

若每月點名缺席次數達兩次以上,則會通知家長。

若需外宿,請於當天晚上23時前持住宿證至宿舍輔導室申請當日外宿,且只能申請當天外宿日期,若有特殊狀況,請開證明單拿至本室。

外宿單上之日期、寢室號碼、姓名、及外宿原因、地點、電話等資料,請詳細填寫,以便臨時緊急事件之聯絡。

住宿生凡超過晚間23時30分返舍,均須登記遲歸。

(外宿原因臨時取消亦同) 週一至週四經登記遲歸,依據學生獎懲規定第六條第十款,得予以記申誡。

備用鑰匙借用須知 一. 借用地點: (一)、第一宿舍:宿舍輔導室。

(第一宿舍大廳警衛台後方辦公室) (二)、第二宿舍:警衛服務台。

(第二宿舍1樓大門口處) (三)、第三宿舍:宿舍輔導室。

(第三宿舍B棟1樓) (四)、第四宿舍:宿舍輔導室。

(第四宿舍大門右側) 二. 備用鑰匙之借用,僅能借用自己寢室的鑰匙,他人不得借用或代借。

三. 借用時,需攜帶住宿證登記,方可借用。

使用完畢後,除有特殊理由外,務必立即歸還。

四. 借用鑰匙一次,每次罰做愛校服務1小時。

五. 若有違規借用之情形,一經查獲,立即取消日後之借用資格。

修繕之申請(含網路) 一. 宿舍大樓內,所有區域之設施,均可提出修繕。

二. 欲申請者,請至下列地點填寫修繕單: (一)、第一宿舍:宿舍輔導室。

(第一宿舍大廳警衛台後方辦公室) (二)、第二宿舍:警衛服務台。

(第二宿舍1樓大門口處) (三)、第三宿舍:宿舍輔導室。

(第三宿舍B棟1樓) (四)、第四宿舍:宿舍輔導室。

(第四宿舍大門右側) 三. 第一宿舍簡易維修本室將指派宿舍水電工讀生前往處理、維修;難度較高之修繕則轉送營繕組處理,第二宿舍、第三宿舍及第四宿舍則由業主負責處理修繕事宜。

洗衣坊使用須知 一. 第一宿舍為方便住宿生曬乾厚重之衣物,於學生宿舍頂樓設置曬衣場。

除頂樓曬衣場之外,其餘地點不可曬衣物,以免有礙觀瞻。

若有上述情形,宿舍老師將代為將衣物收回,且不負保管責任,住宿生不得有異議。

二. 為了住宿生的健康著想,寢室內請勿晾曬衣物。

且寢室內切勿自行裝設曬衣設備,若因上述情形而破壞宿舍設備者,將依規定辦理並負賠償責任。

三. 第一宿舍於一樓設有洗衣坊乙間,地點位於宿舍輔導室左側。

第二宿舍於一樓分設男女洗衣坊各一間。

第三宿舍於B棟一樓分設洗衣坊一間。

第四宿舍於一樓右側入口處分設洗衣坊一間。

以上本設施由外包廠商設置,採投幣式經營。

四. 為了宿舍的寧靜與安全考量,洗衣坊的開放時間,配合門禁辦理。

(晚上23時30分起至翌晨6時止禁止使用) 五. 第一、二、三、四宿舍均設有脫水機免費提供住宿生使用,脫水機位置: 第一宿舍:一樓洗衣坊及頂樓左右兩側。

(11樓內側樓梯東、西側頂樓) 第二宿舍:各樓層電梯間。

第三宿舍:B棟一樓洗衣坊。

第四宿舍:1樓右側大門入口處。

烹飪室使用須知 一. 第一宿舍烹飪室位於宿舍一樓,宿舍輔導室左側,烹飪室內提供烹飪器具讓住宿生使用,有需要者持住宿證至宿舍輔導室登記借用。

二. 第二宿舍烹飪室位於交誼廳內,室內提供烹飪器具讓住宿生使用,有需要者持住宿證向保全人員登記借用。

三. 第三宿舍烹飪室位於B棟1樓(洗衣坊旁)。

室內提供烹飪器具讓住宿生使用,有需要者持住宿證至宿舍輔導室登記借用。

四. 使用設備前,務必詳閱使用須知。

使用設備時,請注意安全,以免發生危險。

使用後,請將烹飪室清理乾淨,並物歸原處。

五. 烹飪室之設備,僅限當場使用,請勿私自帶走,違者一經查獲,依宿舍管理相關規定簽請議處。

信件之收發與包裹收件 一. 學生第一宿舍前樓梯左側設有郵筒乙座,可供寄信。

二. 信件、包裹的地址應寫詳細,並註明寢室號碼、床號與名字,否則以退件處理。

第一宿舍範例: 台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168號朝陽科技大學第一宿舍R601-1xxx收 第二宿舍範例: 台中市霧峰區草湖路62號A1021-1室xxx收 第三宿舍範例: 台中市霧峰區民生路391巷17號A101-1xxx收 第四宿舍範例: 台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73巷12-16號D101-1xxx收 三. 信箱設置地點:第一宿舍信箱位於輔導室後方;第二宿舍信箱位於各棟一樓電梯旁;第三宿舍信箱位於各棟一樓大門旁;第四宿舍信箱位於宿舍正門。

四. 發信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晚間(例假日不收信)。

五. 掛號信件,包裹之發放;由值班樓(棟)長以電話通知,請收信者本人攜帶住宿證至宿舍輔導室領取,不可代領。

六. 若有緊急信件、包裹,請自行至行政大樓一樓,文書組領取。

熱水供應時間 一. 第一宿舍熱水供應時間為下午19時至23時,計4小時。

※請住宿生儘量於上述四小時內盥洗,其餘時間可至公共衛浴盥洗。

六樓601室與一樓男厠設有男生公共衛浴,九樓901室為女生公共衛浴,。

二. 第二宿舍各寢室均裝設省電熱水器,24小時供應熱水,使用前須先加熱10分鐘後再使用;冬季時,請採取2段式,先洗髮再洗澡。

三. 第三宿舍各寢室均裝設省電熱水器,24小時供應熱水。

四. 第四宿舍各寢室均裝設省電熱水器,24小時供應熱水。

宿舍機車管理 一. 第一宿舍:依學校規定機車停放於第三停車場。

二. 第二宿舍: (一)、本宿舍住宿生得向輔導室申請固定機車停車證乙張,請依宿舍規定辦理,並務必依分配之車位停車。

(二)、本宿舍停車證區分為室內、外兩種,請依規定黏貼於機車。

(易於識別處) (三)、住宿生機車切勿於宿舍周邊隨意停放,否則遭警取締罰款,並取消申請機車停放資格。

(四)、宿舍訪客請依保全人員指定位置停放機車。

(五)、凡違反上述規定者,將扣車上大鎖一日並記點一次,重大違規者上鎖三日,計點滿三次取消停車資格。

(六)、未盡事宜經另行公告補充之。

三. 第三宿舍: (一)、本宿舍住宿生得向輔導室申請固定機車停車證乙張,請依宿舍規定辦理,並務必依分配之車位停車。

(二)、本宿舍停車證一律限停於地下室停車場之指定機車格內,請依規定黏貼於機車(易於識別處)。

(三)、住宿生機車切勿於宿舍周邊隨意停放,否則遭警取締罰款,並取消申請機車停放資格。

(四)、宿舍訪客請依保全人員指定位置停放機車。

(五)、凡違反上述規定者,將扣車上大鎖一日並記點一次,重大違規者上鎖三日,計點滿三次取消停車資格。

(六)、未盡事宜經另行公告補充之。

四.第四宿舍: (一)、本宿舍住宿生得向輔導室申請固定機車停車證乙張,請依宿舍規定辦理,並務必依分配之車位停車。

(二)、本宿舍停車證區分為室內、外兩種,請依規定黏貼於機車。

(易於識別處) (三)、住宿生機車切勿於宿舍周邊隨意停放,否則遭警取締罰款,並取消申請機車停放資格。

(四)、宿舍訪客請依保全人員指定位置停放機車。

(五)、凡違反上述規定者,將扣車上大鎖一日並記點一次,重大違規者上鎖三日,計點滿三次取消停車資格。

(六)、未盡事宜經另行公告補充之。

資源回收 一. 為響應環保運動,宿舍實施舊報、廢紙回收作業。

二. 回收放置定點 (一)、第一宿舍:校內宿舍大樓西側垃圾場旁之回收站。

(二)、第二宿舍:位於男洗衣坊左側之回收站。

(三)、第三宿舍:位於一樓平面機車停車場旁。

(四)、第四宿舍:位於室內停車場對面。

三. 放置時,務必堆放整齊,嚴禁堆放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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