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期查緝不打烊,臺中海關查獲大陸製電子煙油4萬多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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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關表示,電子煙油產品倘含有尼古丁成分,依據藥事法規定應以藥品列管,若未取得許可證而輸入,則屬該法第22條所指的禁藥,經查獲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X 訊息 關閉 x 首頁 > 訊息公告 > 新聞稿 >疫期查緝不打烊,臺中海關查獲大陸製電子煙油4萬多瓶 ::: 訊息公告 網站公告 新聞稿 國家金融安定基金訊息 就業資訊 影音專區 統一發票中獎號碼 活動公告 統計指標 國債最新訊息 即時新聞澄清專區 國庫年度預算執行訊息 核心業務 ::: X 轉寄好友 「*」為必填欄位 *寄件者(必填) *收件者(必填) *郵件內容(必填) *驗證碼(必填) 重新產生驗證碼 點擊驗證碼圖片可寄發驗證碼至信箱(另開新視窗) 疫期查緝不打烊,臺中海關查獲大陸製電子煙油4萬多瓶     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於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持續加強邊境查緝,近日於臺中港海運進口貨櫃緝獲申報不符之電子煙產品,含電子煙油計13,624盒(40,872瓶)及部分大瓶裝煙油,市價約新臺幣600多萬元,已依相關規定移請主管機關裁罰及司法機關偵辦。

    臺中關表示,電子煙油產品倘含有尼古丁成分,依據藥事法規定應以藥品列管,若未取得許可證而輸入,則屬該法第22條所指的禁藥,經查獲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

相關產品縱使未含有尼古丁成分,亦得依違反菸害防制法第14條規定處罰,業者不可不慎。

    臺中關提醒,我國尚未開放電子煙相關產品進口,請勿自國外進口電子煙相關產品,以免觸法受罰;該關持續對於來自高風險地區貨物加強查緝走私作為,中秋節期間查緝不鬆懈,也呼籲商民確實遵守法令規定,共同維護國人身心健康。

  新聞稿聯絡人:林稽核奕鴈 電話:04-26582500分機110 發布單位:財政部關務署 發布日期:2021-09-09 更新日期:2021-09-10 點閱次數:957 (New)財政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 訊息公告 網站公告 新聞稿 國家金融安定基金訊息 就業資訊 影音專區 統一發票中獎號碼 活動公告 統計指標 國債最新訊息 即時新聞澄清專區 國庫年度預算執行訊息 核心業務 服務園地 國庫服務資訊 賦稅服務資訊 關務服務資訊 國有財產服務資訊 促參服務資訊 國際財政服務資訊 訴願及促參申訴服務 檔案應用 出版刊物 民眾常見問答 財政雙語詞彙 與民交流區 財政法規 各稅法令函釋 財政主管法規系統 法規預告 國庫法規 賦稅法規 關務法規 國有財產法規 促參法規 訴願法規 訴願及促參申訴知識分享 財政及貿易統計 公告訊息 統計發布預告 統計資料庫 稅務行業標準分類 財政及賦稅統計 進出口統計 性別統計 其他業務統計 分析與研究 視覺化專區 統計出版品 相關統計網站 主題專區 財政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 房地合一稅2.0專區 統一發票兌獎多元服務專區 主動公開之政府資訊 個人資料保護專區 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 反避稅專區 兒童權利公約宣導專區 內部控制專區 廉政專區 遊說法資訊專區 政治獻金法第七條查詢網 性別主流化專區 消費保護 節能減碳專區 採購資訊 財政績優獎勵專區 兩公約宣導專區 營利事業統一編號檢查碼邏輯修正說明 稅捐稽徵法修正專區 財政部及所屬機關 聯絡資訊一覽 機關首長簡介 沿革組織職掌 部內各單位、部屬機關(構) 財政史料 政策與計畫 本部111年重要施政 重要施政要聞 本部已採行之重大措施 健全房市相關措施 重要措施 研究發展 施政計畫 施政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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