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口决堤事件-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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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園口決堤事件發生於中國抗日戰爭初期的1938年6月9日。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利用黃河伏汛期間,在河南省花園口鎮戰略性毀堤的事件,進行焦土政策,試圖阻止日軍沿黃河西進。
該事件造成平漢鐵路東側區域水災。
1935年8月,德國軍事顧問團總顧問法肯森豪將軍提交《中國抗日戰備建議書》,其中提及「最後的戰線為黃河,宜作「有計畫」之人工氾濫,增厚其防禦力。
」[1]
1938年4月6日,日軍自台兒莊撤退。
7日,日軍下達揮師徐州的作戰命令,預定四月下旬開始。
1938年4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