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醫藥大學領導與創新學分學程設置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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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學程主要目標在培育學生具有領導者的視野與創新創業的精神,整合領域知識暨產業現況之認識,使學生能將專業素養,進一步推向產業,並提升學生修 ...  ChinaMedicalUniversity,Taiwan中國醫藥大學法規資料庫 中國醫藥大學法規資料庫 回首頁 學校首頁 聯絡我們 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領導與創新學分學程設置辦法 更新日期 2022-03-1816:05:22 文號 中華民國111年3月18日明校字第1110003208號函公布 單位 人文與科技學院  內容 中華民國108年3月19日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人文與科技學院課程委員會會議通過訂定 中華民國108年3月27日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課程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 中華民國108年4月15日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審議通過 中華民國108年4月25日明校字第1080005496號函公布 中華民國108年7月4日第1次領導與創新學分學程事務會議修訂通過 中華民國108年10月16日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課程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中華民國108年10月30日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審議通過 中華民國109年2月12日明校字第1090001474號函公布 中華民國110年9月29日第110學年度第1學期1次領導與創新學分學程會議修訂通過 中華民國110年10月15日110學年度第1學期人文與科技學院課程委員會第1次會議審議通過 中華民國110年10月20日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課程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 中華民國110年11月3日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審議通過 中華民國111年3月18日明校字第1110003208號函公布 第一條 法源依據: 依「中國醫藥大學學分學程設置辦法」,訂定「中國醫藥大學領導與創新學分學程設置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設置宗旨: 一、本學程主要目標在培育學生具有領導者的視野與創新創業的精神,整合領域知識暨產業現況之認識,使學生能將專業素養,進一步推向產業,並提升學生修課興趣,厚植國家未來競爭力。

二、本學程委員會由主任委員推派委員若干名,以綜理學生申請學程修訂和審議相關事項,委員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主任委員自委員聘兼之,負責本會之行政業務。

第三條 學程規劃: 一、修習本學程所規劃之課程,且成績及格者達規定學分者,得向教務處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發給「領導與創新學分學程」證書。

二、本學程需達必、選修課程學分16學分(含)以上。

學程必修為10學分、選修至少6學分。

選擇本學程之學生其中至少9學分不可為主修、輔系或其他學程必修之 科目。

第四條 修習課程:   科目名稱 學分 上 下 必修 領導者思維 3 3   新創者眼光 3   3 創意理論工作坊 2 2   創意實踐工作坊 2   2 特色選修模組(一) 生醫工程領域 生物科技產業現況 3   3 醫療器材管理與法規 2   2 電腦輔助繪圖設計 2 2   轉譯醫學研究 3   3 再生醫學 2   2 跨域串思 2 2   特色選修模組(二) 智慧醫療領域 健康產業之實務與研發 2 2   Python3程式入門 2 2 2 智慧醫療對話(英) 2   2 人工智慧導論 2 2 2 大數據概論 2 2   影像處理 2 2   教育,媒體,與科技 2 2   特色選修模組(三) 人文科技領域 領導與新創 2   2 閱讀.書寫.圖像 2 2   獨立研究-後人類時代的AI科技與人文 2   2 跟著音樂去旅行:自然景物篇 1 1 1 視覺藝術應用美學 2   2 兒少健康福祉與創新 2   2 特色選修模組(四) 科法管理領域 科技法律 2 2   智慧財產權法 2 2   科技,法律,與社會 2 2   領導與管理 2   2 策略管理 3 3   財務管理 3 3   公司治理 3 3     第五條 一、申請修習本學程之學生應依「中國醫藥大學學分學程設置辦法」規定辦理。

二、本學程以本校暨國內大專院校大學生及研究生為招生對象。

第六條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均依本校相關規定及學程委員會規定辦理。

第七條 本辦法經校課程委員會審議通過,再經教務會議通過後公布實施。

    相關附件 下載附件[1] |      中國醫藥大學406040台中市北屯區經貿路一段100號電話:04-22053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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