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內容-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設施設備基準 - 教育部主管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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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國民中學: 1、每班一間普通教室,面積(包括走廊)為一百一十七平方公尺。
每間教室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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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設施設備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91年06月10日
修正日期:
民國108年07月24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國部字第108005628
延伸文章資訊
- 1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設施設備基準修正規定
八、校舍數量:. (一)國民小學. 1.每班一間普通教室,面積(包括走廊)為一百一十七平方公尺。每間教. 室以容納二十九人為原則。班級人數較少之學校,普通教室面積得依實.
- 2法規名稱: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設施設備基準
法規名稱:,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設施設備基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7月2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8年7月24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1080056287B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 ...
- 3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設施設備基準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設施設備基準. 發布日期:2019-07-24. 發布單位:國中小教育組. 檔案下載.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設施設備基準.
- 4教育部令 -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修正「國民中小學設備基準」,名稱並修正為「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設施設備基準」,並自一百 ... 二、本基準適用於全國公、私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以下簡稱學校)。
- 5【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設施設備基準】自108年8月1日生效-
依中華民國108年7月24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80056287B號發布,修正『國民中小學設備基準』,名稱並修正為『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設施設備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