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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盛益,現任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

逢甲大學機械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38期結業,曾任高雄市地下水 ... 1 學歷; 2 經歷; 3 承審爭議事件; 4 審議與懲戒; 5 參考資料; 6 注釋; 7 參見 ... 柯盛益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跳至導覽 跳至搜尋 柯盛益,現任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

逢甲大學機械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38期結業,曾任高雄市地下水工程處科員、屏東地院法官。

近三年來因開庭審理案件問案態度不佳,嚴重戕害司法形象,已陸續遭民眾投訴多達數十案。

2008年至2010年間曾遭高雄地院法官自律委員會分別處以「由院長口頭勸誡」、「書面勸誡」及「警告處分」...等處置,但成效不彰。

2011年9月法院自律委員會決議:柯盛益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懲處,建議司法院處分。

2011年11月21日,監察院通過並公布監委黃武次、楊美鈴提案,彈劾柯盛益,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

此案為臺灣法官被監院提出彈劾的史上首遭事例[1][2]。

目次 1學歷 2經歷 3承審爭議事件 4審議與懲戒 5參考資料 6注釋 7參見 學歷[編輯] 逢甲大學機械系畢業。

司法官訓練所38期結業。

經歷[編輯] 高雄市地下水工程處科員。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法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職級:簡任第十職等,任期:自2002年8月19日起,至2011年11月止(未停職,僅被調離家事法庭,轉任不會接觸當事人的刑事審查庭法官)。

承審爭議事件[編輯] 「96年訴字第1878號案」: 「法官自律委員會」2008年12月5日會議討論:被彈劾人於案件審理過程中,與律師溝通時產生齟齬,遭律師自訴柯法官妨礙名譽,雖最終雙方和解亦已撤回自訴案,但爰依自律要點決議,由「院長口頭勸戒」處置,並定4個月內改善,如未改善,將建議司法院懲處。

「98年度岡簡調字第16號案」: 「法官自律委員會」2009年4月6日會議討論:「被彈劾人於開庭時,訓斥、辱罵當事人,未讓當事人、律師有答辯機會,因而當庭撤回該訴訟案」。

會議決議,由「法官自律委員會」書面勸誡,並提醒應注意改進之事項。

「99年度岡訴字第3號案」: 「法官自律委員會」2010年11月26日會議討論:「被彈劾人於開庭時,審案態度不良,有損司法信譽情形」,會議決議,依「法院組織法」規定加以警告處分。

「100年度家護字第729號事件」: 「法官自律委員會」2011年6月20日會議討論:「陳情人陳訴柯法官之問案態度案」,全體出席委員一致認為柯法官辱罵當事人、審案態度不良,有損司法信譽,建議司法院予以「申誡」一次 「99年度家全字第42號、100年監字第157號事件」: 「法官自律委員會」2011年7月25日會議討論:「陳情人陳訴柯法官之審案態度案」,會議決議,「全體出席委員一致表示,此議題將與「100年度亡字第42號案(小林村罹難者死亡宣告案)」部分一併討論」。

「100年度家護抗字第148號案件」: 「100年度家訴字第127號案件」: 「100年度家訴字第162號案件」: 「100年度家護字第1123號案件」: 「100年度家護字第1137號案件」: 「100年度家護字第1203號案件」: 「100年度家護字第1242號案件」: 「100年度家護字第1258號案件」: 「100年度家護字第1501號案件」: 「100年度婚字第168號案件」: 「100年度婚字第176號案件」: 「100年度監字第479號案件」: 「100年度親字第65號案件」: 「法官自律委員會」2011年9月19日會議討論:以上案件「由於被彈劾人屢因審案態度遭人陳情」,2011年8月11日經院長指示-研考科聆聽相關案件開庭錄音,將較爭議者整理為譯文,併請自律委員會參酌及表示意見,會議決議,「全體出席委員一致表示,被彈劾人之行為,符合以無關案情之事項辱罵當事人、敬業精神不良、審案態度不良,有損司法信譽,建議司法院依法移請「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懲處,並對其先行停止職務」。

此案經司法院於2011年9月6日收受臺灣高等法院函轉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建議核予被彈劾人「申誡一次」之懲處案,但此案尚未結束時,於2011年10月13日時,又接獲此被彈劾人因問案態度不良之事由,建請移送懲戒乙案。

鑒於二案情節相同,為其審慎,爰將前案簽結後併後案議處。

審議與懲戒[編輯] 「院台人三字第1000025599號案」: 「臺灣高等法院」2011年10月21日審查決議:被彈劾人其違法失職事證明確。

依法提案彈劾,並移請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

2011年11月2日院方約詢被彈劾人柯盛益,依據相關事證,詢問其有無意見,經當事者表示無意見後,違法失職事至明確。

最終以調離家事法庭,轉任不會再接觸當事人的刑事審查庭當法官。

原先建議將他停職處分,因司法院認為其已無機會接觸當事人,故無停職之必要,僅以移送監察院議處為處置依歸[3]。

參考資料[編輯] ^高雄地院法官柯盛益問案態度不佳監察院彈劾最新消息/公告訊息/監察院全球網2011/11/21.[2011-11-22].(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11-28).  ^100年劾字第25號/彈劾案文/監察院100/11/21網際網路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16-03-04. ^法官譏婦「要保護令不如求符」4頁彈劾文寫滿髒話監委:痛心離譜吳家翔/法庭中心╱台北/頻果日報2011/11/22.[2011-11-22].(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11-23).  注釋[編輯] 參見[編輯] 恐龍法官 邵燕玲 羈押 司法獨立 取自「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柯盛益&oldid=66057695」 分類:2011年台灣中華民國法官隱藏分類:Webarchive模板wayback連結 導覽選單 個人工具 沒有登入討論貢獻建立帳號登入 命名空間 條目討論 臺灣正體 已展開 已摺疊 不转换简体繁體大陆简体香港繁體澳門繁體大马简体新加坡简体臺灣正體 查看 閱讀編輯檢視歷史 更多 已展開 已摺疊 搜尋 導航 首頁分類索引特色內容新聞動態近期變更隨機條目資助維基百科 說明 說明維基社群方針與指引互助客棧知識問答字詞轉換IRC即時聊天聯絡我們關於維基百科 工具 連結至此的頁面相關變更上傳檔案特殊頁面靜態連結頁面資訊引用此頁面維基數據項目 列印/匯出 下載為PDF可列印版 其他語言 新增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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