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部畢業條件(107學年度入學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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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部畢業條件(107學年度入學適用) · 一、只有高三沒修課,因故休學、退學或重讀二年以上,持有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轉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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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部畢業條件(107學年度入學適用)
最後更新日期:
2020-10-23
資訊群組:
教務處
壹、修業年限:
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民國105年06月01日修正)第42條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修業年限為三年。
學生未在修業年限內修畢應修課程者,得延長其修業年限,至多二年。
身心障礙學生因身心狀況及學習需要,得延長修業期限,至多四年。
學生因懷孕、分娩或撫育三歲以下子女,得延長修業期限,至多四年。
貳、畢業標準:
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民國103年01月08日發布)第25條
依據普通高中課程綱要規定(民國100年7月14日修正)第2條
一、修業期滿後,取得畢業證書條件,以下六點全數符合:
總取得學分數(A+B) 必須大於或等於160學分。
三學年共開198學分。
取得必修課程(A) 學分數必須大於或等於120學分。
三學年共開138學分。
取得選修課程(B) 學分數必須大於或等於 40學分。
三學年共開60學分。
「第二外國語文」、「藝術與人文」、「生活、科技與資訊」、「健康與休閒」、「全民國防教育」、「生命教育」、「生涯規劃」、「其他」(非主科跨採及中華文化基本教材者) 等八類合計至少取得8學分。
滿足「後期中等教育共同核心課程」規定(C)。
功過相抵之後未達三大過。
二、修業期滿後,取得修業證書條件,以下三點全數符合:
修畢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所定應修課程
總取得學分數(A+B) 必須大於或等於120學分。
三學年共開198學分。
未符合前述取得畢業證書條件者
三、僅核發之歷年成績單條件,以下二點全數符合:
未符合前述取得畢業證書條件者
未符合前述取得修業證書條件者
參、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
依據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民國106年06月02日修正)第2條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
一、只有高三沒修課,因故休學、退學或重讀二年以上,持有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二、只有高三上學期修完後,因故休學或退學一年以上,持有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三、高三念完後,因故未能畢業,持有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共同必修部分(合計必修(A)122學分)
國文,合計24學分。
一上至三下共六學期,每學期4學分
英文,合計24學分。
一上至三下共六學期,每學期4學分
數學,合計16學分。
一上至二下共四學期,每學期4學分
歷史,合計8學分。
一上至二下共四學期,每學期2學分
地理,合計8學分。
一上至二下共四學期,每學期2學分
公民與社會,合計8學分。
一上至二下共四學期,每學期2學分
全民國防教育,合計2學分。
一上至一下共二學期,每學期1學分
藝術領域部分,合計10學分。
音樂:4學分
美術:4學分
藝術生活:2學分
每一科目至少修習2學分。
健康與體育領域部分,合計14學分。
體育:一上至三下共六學期,每學期2學分
健康與護理:2學分
生活領域部分,合計8學分。
家政:2學分
生活科技:2學分
資訊科技概論:4學分
每一科目至少修習2學分。
自然領域部分(必修(A)16學分;自然科學類選修(B)0或6學分)
基礎生物
基礎生物(一)
一年級共同必修(A)2學分。
二年級(社會組、一類組 )本校列為必修(A)2學分;
二年級(自然組、二類組、三類組)本校列為選修(B)2學分。
基礎生物(二) 應用生物
二年級(自然組、三類組 )本校列為選修(B)2學分。
至少修2學分。
基礎化學
基礎化學(一)
一年級共同必修(A)2學分。
基礎化學(二)
二年級共同必修(A)2學分。
基礎化學(三)
二年級(自然組、二類組、三類組)本校列為必修(A)2學分。
生活化學
二年級(二類組)加開「生活化學」本校列為選修(B)1學分。
至少修習2學分。
基礎物理
基礎物理(一)
一年級共同必修(A)2學分。
基礎物理(二)A
二年級(社會組、一類組 )本校列為必修(A)2學分。
基礎物理(二)B
二年級(自然組、二類組、三類組)本校列為必修(A)4學分(二上至二下共二學期,每學期2學分)。
生活物理
二年級(二類組)加開「生活物理」本校列為選修(B)1學分。
至少修習2學分。
基礎地球科學
基礎地球科學(一)
一年級共同必修(A)2學分。
基礎地球科學(二)
二年級(社會組、一類組 )本校列為必修(A)2學分;
二年級(自然組、二類組、三類組)本校列為選修(B)2學分。
至少修習2學分。
共同選修部分(合計選修(B)20學分)
語文類4、數學類4、生涯規劃類1、生命教育類1、全民國防教育類2、第二外國語文類4、其他類4
中華文化基本教材(語文類)
一年級2學分
國際新聞英文探討(語文類)
三年級2學分
統整數學(數學類)
三年級2學分
微積分(數學類)
三年級2學分
生涯規劃(生涯規劃類)
一年級1學分。
生命教育(生命教育類)
一年級1學分。
當代軍事科技(全民國防教育類)
二年級1學分。
野外求生(全民國防教育類)
三年級1學分。
第二外語(第二外國語文類,多元選修開課)
一上至二下共四學期,每學期1學分
研究方法(其他類,多元選修開課)
一上至一下共兩學期,每學期1學分
專題論文寫作(其他類,多元選修開課)
二下至三上共兩學期,每學期1學分
高三選修科目
社會組同學會修下列科目,列為數學類與社會學科類選修(合計選修(B)24學分):
選修數學乙:上學期3學分、下學期3學分。
應用地理:上學期3學分、下學期3學分。
選修歷史:上學期3學分、下學期3學分。
選修公民與社會:上學期3學分、下學期3學分。
自然組同學會修下列科目,列為數學類與自然科學類選修(合計選修(B)26或32學分):
選修數學甲:上學期4學分、下學期4學分。
選修物理:上學期4學分、下學期4學分。
選修化學:上學期3學分、下學期3學分。
選修化學實驗:上學期1學分、下學期1學分。
選修生物:
(自然組、三類組)上學期4學分、下學期4學分;
(二類組 )上學期1學分、下學期1學分。
其他選修部份(各類組學分數不等)
其它非上述所列到的課名所修的學分全部都算選修學分(B)。
後期中等教育共同核心課程(領域、科目與學分數)(C)
領域名稱
科 目
學分數
備 註
語文領域
國文
8
高一到高二必修範圍
英文
8
高一到高二必修範圍
數學領域
數學
8
高一到高二必修範圍
社會領域
歷史
2
高一到高二必修範圍
地理
2
高一到高二必修範圍
公民與社會
2
高一到高二必修範圍
自然領域
物理
2
高一到高二必修範圍
化學
2
高一到高二必修範圍
生物
2
高一到高二必修範圍
藝術領域
音樂
4
任選兩科目
共4學分
美術
藝術生活
生活領域
生活科技(高一必修範圍)
4
任選兩科目
共4學分
家政
相關科目
體育領域
體育
4
高一到高二必修範圍
必修學分數總計
48
說明:
「生活領域」中之相關科目係指「計算機概論」、「生涯規劃」、「法律與生活」及「環境科學概論」等科目。
這張表格內有48學分是必須修完而且必須及格的(實際上要湊到160這些一定都修超過),因此社會組同學也不能說完全不理會自然科的部分。
#畢業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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