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解釋_友善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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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字號 釋字第 648 號 解釋公布日期 民國 97年10月24日 解釋爭點 進出口貨物查驗準則第十五條第一項違憲? 解釋文 1  進出口貨物查驗準則第十五條第一項前段規定:「進口貨物如有溢裝,或實到貨物與原申報不符,或夾雜其他物品進口情事,除係出於同一發貨人發貨兩批以上,互相誤裝錯運,經舉證證明,並經海關查明屬實者,准予併案處理,免予議處外,應依海關緝私條例有關規定論處。

」限定同一發貨人發貨兩批以上之互相誤裝錯運,其進口人始得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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