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發展新契機-實驗教育三法 - 教育部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為鼓勵教育創新與實驗,保障學生學習權及家長教育選擇權,教育部制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103年11月1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教育部全球資訊網 :::English網站導覽意見信箱常見問答電子報回首頁 字級: 小 中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