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治療師法| 第 四 章 罰則 - 六法全書 - myw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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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條, 未取得物理治療師或物理治療生資格而執行物理治療業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金,其所使用器械沒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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