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本市溫馨助學圓夢基金實施計畫 - 豐年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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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為核實補助,辦理單位得安排學校社工師以實地訪視、面談等方式對初次申請本計畫獎助之學生 ... (四)請學校召開初選會議辦理初審後,至「卓越清寒學生圓夢基金填報 ... 跳到主要內容區 首頁 獎助學金 109學年度本市溫馨助學圓夢基金實施計畫 字體大小調整 小 中 大 *校內申請日期至9/30 說明: 一、為妥善運用社會資源,獎助家境弱勢之卓越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訂定本實施計畫。

二、本計畫獎助對象為設籍本市且就讀國內公立高中(職)、本市市立國中小之卓越清寒學生。

三、辦理旨揭計畫注意事項如下: (一)請轉知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本案實施計畫及相關表格可由本市教育資源網下載運用(路徑: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教育公告/電子公告/電子公文);網址:http://www.ntpc.edu.tw/。

(二)本計畫由符合資格之學生填寫申請表、家庭概況表、服務同意書等表件,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送就讀學校進行初審。

(三)為核實補助,辦理單位得安排學校社工師以實地訪視、面談等方式對初次申請本計畫獎助之學生進行家訪查核,拒絕接受訪查者取消受獎助資格。

(四)請學校召開初選會議辦理初審後,至「卓越清寒學生圓夢基金填報系統」(http://dream.friendly.tw)進行被推薦學生資料填報及列印,以完成申請程序。

填報系統之帳號及密碼查詢可先詢問原校承辦人,若仍無法得知密碼,可以電郵[email protected]詢問或電話(02)26869727分機350溪崑國中輔導處。

(五)請校方人員依檢核表確實審核相關證明文件、核章,並依序裝訂表件,資料不齊者不予審查。

(六)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09年10月23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無推薦者免送件。

(七)承辦單位:資料請逕寄本市溪崑國中(校址:22072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三段50巷30號);信封請註明「申請圓夢基金獎助-組別」(例:申請圓夢基金獎助-國中組」)。

四、檢附實施計畫、檢核表及相關附件、填報作業說明各1份。

附件1新北市溫馨助學圓夢基金實施計畫.pdf 附件2109學年度馨助學園夢新申請表格.odt 瀏覽數: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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