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31條第1.2項之討論是在罪責階層討論的嗎?還是在罪責後 ...
文章推薦指數: 80 %
31 第二項規範不純正身分犯的刑罰加減事由,其無特定關係之人的刑責,在S的後面可以寫"由於行為人無特定關係,依據31 第二項規定課以通常之刑。
例如甲乙 ...
文要密察,心要洪放。
心大百物皆通,心小則百物皆病。
合內外,平若發現有您的著作而不願在此分享,請見諒並留言與來信告知,將為您處理~日誌相簿影音好友名片
201302190928刑法第31條第1.2項之討論是在罪責階層討論的嗎?還是在罪責後討論呢?刑法總則@刑法第31條第1.2項之討論是在罪責階層討論的嗎?還是在罪責後討論呢
@考點很少的時候,犯罪類型中一定會有純正身分犯與不純正身分犯,抓住這個要領,對於多數行為人(共犯或共同正犯)的題目,就可以使用刑法第31條第一項(擬制正犯或擬制共犯)或第31條第二項:
31第一項是純正身分犯之擬制正犯與擬制共犯:
擬制正犯有爭議,所以一開始擬制正犯的爭議寫出來就可以確定考點,若採實務我認為必須以共同正犯的要件來寫,因此在T的行為主體可以寫實務或學說爭議,再寫採哪一說,若採實務,再補上刑法第28條的要件(二人以上、共同犯罪決意、共同實行犯罪行為);
若採學說則純正身分犯只能由有特定身分或資格之人始能成立該犯罪,因此立法錯誤,不用去討論第28條的要件。
31第一項後段的擬制共犯,必須在T先寫教唆或幫助犯的構成要件,事實涵涉,再寫由於正犯屬於純正身分犯,在此情形依據刑31第一項規定行為人屬於擬制共犯,以區別擬制共犯與一般共犯有所不同。
31第二項規範不純正身分犯的刑罰加減事由,其無特定關係之人的刑責,在S的後面可以寫"由於行為人無特定關係,依據31第二項規定課以通常之刑。
例如甲乙共同殺甲的父親丙,甲是273,乙因為不具備特定關係,課以通常之刑。
要點:
31第一項a共同實行(共犯)、b教唆或幫助者在T討論
31第二項規範之其無特定關係之人在S"之後"討論
若是擬制共犯還想寫刑責,就可在S後面寫教唆犯依據刑法第29條規定"不得減刑",惟依據刑31第一項規定"減輕其刑"。
/Xuite日誌/回應(0)/引用(0)沒有上一則|日誌首頁|沒有下一則回應
加我為好友日誌相簿影音
我的相簿
nevergo2far8's新文章未來地圖--讀後感想政策論證政策網絡V.S.社會網絡(公共政策)中國的少數民族政策公共政策的政策評估論誠信(心理學)政府採購法(預習用)台獨的政策可行性分析NADH是什麼國際關係的閒談
全部展開|全部收合
新資料夾清風明月堂---心靈與茶的相遇(墨上塵)陳老師的地方自治&公共行政夏老師的公文範例公文範例中華電子佛典學會般若文海司法院大法官全國法規資料庫陳老師的法學緒論法學資料檢索系統大紀元-古文觀止台北E大-數位學習網希望森林生涯輔導網Excel教學ICRT'sbroadcast哼議題電影VOA(useful)思想家俱樂部(aboutlanguagelogics)語言學習區esl
nevergo2far8's新回應沒有新回應!
關鍵字
延伸文章資訊
- 1中華民國刑法§31-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 2身分犯1--雙重身分犯 - 紀綱刑法刑訴部落格
依刑法第31條第1項規定:「因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成立之罪,其共同實行、教唆或幫助者,雖無特定關係,仍以正犯或共犯論。但得減輕其刑」、第28條規定:「二人以上共同 ...
- 3共同正犯之認定;刑法第31條身分犯之相關概念與闡釋
因之,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二第一項乃以具有「銀行負責人或職員」為犯罪成立之特別要素,自屬學理上之純正身分犯;而第二項乃以行為人已具有銀行負責人 ...
- 4刑法第31條第1.2項之討論是在罪責階層討論的嗎?還是在罪責後 ...
31 第二項規範不純正身分犯的刑罰加減事由,其無特定關係之人的刑責,在S的後面可以寫"由於行為人無特定關係,依據31 第二項規定課以通常之刑。例如甲乙 ...
- 5台灣創新法律協會- 複習#刑法第31條身分犯的犯罪參與Part1 ...
況刑法第62條關於自首規定,於民國94年2月2日修正(95年7月1日施行),其立法理由即說明:「對於自首者,依原規定一律必減其刑。不僅難於獲致公平,且有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