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題:向在內地投資的本港商人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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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自香港回歸中國以來,工業貿易署(工貿署)分別將多少宗求助及投訴個案轉交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中聯辦)跟進,請按求助及投訴的內容列出分 ...     立法會三題:向在內地投資的本港商人提供協助 *********************   以下是今日(二月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許長青議員的提問和工商局局長周德熙的答覆: 問題:   關於向在內地投資的本港商人提供協助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自香港回歸中國以來,工業貿易署(工貿署)分別將多少宗求助及投訴個案轉交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中聯辦)跟進,請按求助及投訴的內容列出分項數字; (二) 當局透過甚麼途徑向這些本港商人宣傳有關的求助及投訴渠道;及 (三) 有否計劃在內地各主要城市設立經濟貿易辦事處,並與當地有關單位建立機制,轉介並跟進港商就內地政策及法規的執行情況所作的投訴? 答覆: 主席: (一) 自從回歸以來,工商界不時就內地經貿營商事宜向特區政府提出意見,要求反映或提供協助。

根據「一國兩制」的原則,香港特區與內地各省、市必須尊重彼此的商貿政策、司法制度及管轄權。

我們的一貫政策,是以此原則處理有關的求助事宜,並會視乎情況,透過不同渠道向內地有關當局轉達跟進。

  回歸以來,工貿署收到的意見、求助及查詢的個案及處理方法,大致可分為下列幾類: (甲) 就廣泛影響港商經營的內地商貿政策及地區執法事宜問題,提出意見或求助   通常這類意見會來自商會或同一地區受影響的企業。

對於這類意見,工貿署會加以研究,遇有需要時會進一步聯絡和收集港商的看法和建議,透過不同渠道,例如內地與香港特區商貿聯委會、中聯辦、特區政府駐北京辦事處、以及工貿署與內地經貿機構之間的聯絡互訪等場合,向中央或地方部門機關反映。

  由於這些廣泛影響港商的事項不涉及個別投訴,因此工貿署並無數字統計。

回歸以來曾通過中聯辦及其他渠道轉介的事宜,包括內地的加工貿易新措施,進出口食品標籤管理等。

(乙) 就個別商業糾紛的投訴   眾所週知,特區政府一向不會介入個別企業的商業或法律糾紛,對在內地經營的港商也不例外。

因此,工貿署接獲的這類投訴為數甚少。

根據現有資料,工貿署去年接到的這類個案只有三宗,其中有一宗轉介予中聯辦跟進。

(丙) 就內地政策法規的查詢   工貿署接獲最多的,是港商關於內地商貿法規的查詢。

這類查詢通常無需轉介其他機構,工貿署會盡量解答或提供有關部門的聯絡資料。

工貿署去年處理約近一千宗這類查詢。

(二) 就宣傳方面,工商局及工貿署經常與本地各個工商團體就內地特區經貿事宜交換意見,介紹特區政府向在內地經營的港商所提供的支援服務。

我們在立法會就有關事宜的報告及討論,也通過傳媒得到廣泛報導。

  此外,工貿署經常發出商業資料通告,及不時舉辦座談會,收集港商的意見,同時解釋工貿署的職能及角色。

  我們相信工商界已能透過上述發放訊息的渠道,清楚了解現有的各項查詢及求助機制。

(三) 關於在內地增設辦事處的事宜,香港特區政府目前正進行研究。

值得指出的是,即使我們在內地設立經濟貿易辦事處,其主要功能將是促進香港特區與當地的經貿關係,而非處理港商就內地政策法規的投訴。

同時,該辦事處必須根據我剛才提到的「一國兩制」方針行事,因此在接獲港商的求助時,亦將按照目前的同一政策處理,即尊重內地的商貿政策、司法制度及管轄權,以及不介入個別企業的商業或法律糾紛。

  最後,我想指出,港商如對內地政策或法規的執行情況有任何投訴,最恰當的做法,便是直接向內地有關當局提出。

完 二○○一年二月七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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