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學生學習評量辦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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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業成績評量以學期為階段,以一百分為滿分;其及格基準規定如下:. 一、一般學生:以六十分為及格。

但其單一科目第一學期學業成績達五十分且第二 ... 跳至主要內容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P 下載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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