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辦理「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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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 110年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辦理「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主管人員訓練課程」 ... 教養機構(團體家庭)之社會工作人員、生活輔導人員或保育人員資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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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專區
課程明細
課程名稱
110年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辦理「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主管人員訓練課程」招生中
學年度
109
課程狀態
課程結束
課程類別
師資培訓
課程項目
開課日期
110/02/21
結業日期
110/08/15
總時數
270.0
上課時間
0900~1600(
週六
週日
)
上課地點
校本部(地址:臺北市北投區明德路365號)
課程介紹
教學內容
110年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辦理「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主管人員訓練課程」招生簡章
一、依據:
(一)衛生福利部106年3月31日衛生福利部衛授家字第1060600227號令修正之「兒
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
(二)依據108年9月6日北市社婦幼字第1083055680號函辦理。
二、目的:為因應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用人需求及提供專業人員晉升管道,透過與大專院
校合作,推動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主管人員訓練
三、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四、承辦單位: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推廣教育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
五、授課時數:270小時(非學分班)
六、上課地點: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校本部(地址:臺北市北投區明德路365號
校本
部,近石牌捷運1號出口)
七、報名資格:
(一) 年滿20歲之本國國民,具專科以上學歷且具有托育人員資格獲兒童及少年安置及
教養機構(團體家庭)之社會工作人員、生活輔導人員或保育人員資格者。
(二) 設籍臺北市之本國國民為優先,如有餘額供設籍外縣市民眾參訓。
八、報名方式及繳交資料(請詳閱以下報名資訊,資料不全者將不授予報名)
(一)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0年1月8日(星期五)下午5時整前,完成網路線上報名:https://www.beclass.com/rid=2443e8d5f9e53995c0e9
(二)
填妥網路報名資料後,請您於報名之7日內,上傳「身分證影本(含正、反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保母人員技術士證正、反面影本、現職機構在職證明」至報名系統中,資料不全者將不接受報名。
(三) 如不參訓,請您主動傳真(02-2828-0584)或來信([email protected])取消參訓,以便釋出名額讓其他人參與。
九、報名錄取優先順序如下:
(一)
設籍本市,現任職於本市立案托嬰中心,從事兒童教育保育服務者。
(二)
設籍本市,現任職於本市立案幼兒園、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兒童及少年安置及
教養機構,從事兒童教育保育服務者。
(三)
設籍外縣市,現任職於本市立案托嬰中心,從事兒童教育保育服務者。
(四)
設籍外縣市,現任職於本市立案幼兒園、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兒童及少年安置
及教養機構,從事兒童教育保育服務者。
(五)
設籍本市具有托嬰中心托育人員、兒少安置機構之社會工作人員、生活輔導人員
或保育人員資格者。
(六) 設籍外縣市具有托嬰中心托育人員、兒少安置機構之社會工作人員、生活輔導
人員或保育人員資格者。
(七)
現任職於本市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之專職督導人員、專職訪視輔導員或居家托
育人員。
十、繳費方式:本中心進行初審,並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專案核備後,由本中心統一使用簡訊及e-mail通知錄取,並請於接獲繳費通知簡訊之3天內上網列印繳費單並進行繳費,繳費方式說明如下:
上網列印繳費單之路徑:https://eschool.firstbank.com.tw/member/index.aspx
(一)
ATM匯款:持任何一家銀行的金融卡到任一台ATM以「繳費功能」進行繳款,交易結束後請保留交易明細表備查(第一銀行代碼007)
。
※學員報名課程之轉帳帳號為電子虛擬帳號,不得合併多班轉帳,亦不得與其他學
員合併轉帳,不便之處,懇請見諒!
(二)
持繳費單至全省第一銀行臨櫃或全省四大超商(7-11、全家、萊爾富、OK便利
商店)進行繳費
(三)
本校現場繳費:
Ø
繳費地址:臺北市北投區明德路365號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行政大樓一樓總務處內小會議室
Ø
繳費手續:親自攜帶上網列印之繳費單及現金
Ø
繳費時間:限每週一、週三及週五上午10:50至11:50
1.請於規定之繳費期限內完成報名費繳費,否則取消報名資格。
若有任何疑問煩
請電洽:(02)2822-7101#2811本校推廣中心專案承辦人吳宛儒小姐
2.退費規定:依據「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規定
(1.)學員自報名繳費後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
等各項費用之九成
(2.)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
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
(3.)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4.)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
但已購置成品者,發給成品
(5.)學校因故未能開班上課,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十一、
課程費用:新臺幣16,000元(本班為委辦專班,不適用本校推廣教育中心任何優惠辦法)
十二、上課時間:110年2月21日(星期日)起至110年8月15日(星期日),每週六、日
上午9時整至中午12時整;下午13時整至下午16時整,必要時得延
長之(異動上課時間另行公告) 。
十二、上課內容:
(一)行銷與經營 陳建和老師 -18小時
(二)兒童及少年福利政策與法規 段慧瑩老師 -18小時
(三)嬰幼兒健康照護 楊金寶老師 -18小時
(四)親職教育方案及家庭支援的規劃及管理 吳蘭若老師 -18小時
(五)特殊兒童教保服務 林敏慧老師 -18小時
(六)方案規劃及評估 楊曉苓老師 -18小時
(七)兒童及少年發展 江淑卿老師
-18小時
(八)兒童及少年問題及處置 林秀勤老師 -18小時
(九)危機處理 林秀勤老師 -18小時
(十)財務管理 陳俊全老師 -18小時
(十一) 督導及專業倫理 段慧瑩老師 -18小時
(十二) 人力資源管理 歐姿秀老師 -18小時
(十三) 安全管理 林月琴老師 -18小時
(十四) 行政/組織管理 江淑卿老師 -18小時
(十五) 公共關係 羅廣仁老師 -18小時
十三、結訓證書:
(一)訓練期滿且經考評及格者,本中心將相關資料送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核備,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於證書用印後,本中心即辦理證書轉發。
(二)訓練期間請他人代替上課或代簽到退經查證屬實者,取消結業資格,亦不得要求退費。
(三)參訓學員出席率達下列標準,得參加成績考核,經考核及格者,授予該課程名稱之學分:
1.該專業訓練課程名稱(單科)出席率須達三分之二以上。
2.該專業訓練課程(總時數)出席率達百分之八十以上。
十四、其他:因課程需要,本中心保留調整開設課程、授課師資、更動課程時間及上課教室權利。
十五、報名洽詢專線:本校推廣中心專案承辦人吳宛儒小姐,電話:(02)2822-7101#2811
E-mail:[email protected]
師資介紹
報名限制
(一) 年滿20歲之本國國民,具【專科】以上學歷且具有托育人員資格獲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團體家庭)之社會工作人員、生活輔導人員或保育人員資格者。
(二)設籍臺北市之本國國民為優先,如有餘額供設籍外縣市民眾參訓。
學分班註記
否
學分數
學分班類別
總師資時數
270.0
可報名人數
正取:55備取:100
已報名人數
0
上課註意事項
1.因課程需要,本中心保留調整開設課程、授課師資、更動課程時間及上課教室權利。
2.(二) 填妥網路報名資料後,請您於報名之7日內,上傳「身分證影本(含正反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保母人員技術士證正反面影本、現職機構在職證明」至報名系統中,資料不全者將不接受報名。
3.(三) 如不參訓,請您主動傳真(02-2828-0584)或來信([email protected])取消參訓,以便釋出名額讓其他人參與。
備註
附件
110兒少主管班課程簡章-招生簡章-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1091109.1.pdf
課程計畫
週次
上課日期
授課單元名稱
授課教師
教學方法
本課程不開放線上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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