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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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修正第一項: (一)第一款:修正分列二目規定,說明如下: 1.第一目: (1)依現行規定,國民小學、國民中學每年級體育班以設立一班為原則,但經各該主管機關專案核定者 ... 目前線上:1151人,瀏覽人次:624131816 會員登入|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司法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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