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商標與其他智慧財產權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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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權除商標權之外,尚包括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及積體電路電路佈局等事項,專利權主要著重國家產業技術的發展及提昇,而著作權則以促進國家文化發展為目的, ...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首頁 商標入門 商標FAQ 7.1、商標與其他智慧財產權的差異 小 中 大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智慧財產權除商標權之外,尚包括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及積體電路電路佈局等事項,專利權主要著重國家產業技術的發展及提昇,而著作權則以促進國家文化發展為目的,該等權利固皆有一定存在期限,惟商標權長期繼續使用所累積的商譽,得因企業永續經營的理念延展權利期間而不滅,且賦予商品極高的附加價值,堪稱為企業的第二生命。

商標指以文字、圖形、記號、顏色、立體形狀、動態、全像圖、聲音或其聯合式所組成的任何標識,用於競爭市場以表彰商品或服務來源。

商標權利若非權利人拋棄或已成為市場業界所通用名稱或標章而喪失識別性外,可一再延展使用其權利。

  著作權主要保護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的創作,須由著作人個別運用智慧、技巧獨立完成,故需具有原創性,而無需達到前所未有的獨創性地步。

著作類型包括語文、音樂、戲劇、舞蹈、美術、攝影、視聽、建築、電腦程式等著作,一般著作財產權期間存續於著作人的生存期間及其死亡後50年。

  專利保護為鼓勵發明、創新提昇國家整體產業水準,須具有新穎性、進步性、實用性及產業上利用性等保護要件,賦予專利權人一定專用期間,著重其研究發展的成果,期限屆滿該產業技術即成為產業利用的公用財,使社會公眾普遍受益。

發布日期:101-11-30 發布單位:商標權組 更新日期:109-01-21 瀏覽人次:2012 CLOSE收合 商標入門 認識商標 商標型態 商標註冊種類 商標FAQ 懶人包 商標法規 商標法專區 商標審查基準彙編 現行商標相關法規 歷年商標相關法規 國際性條約與協定 其他國家商標法規 中國大陸商標相關法令 商標規費收費準則修法 取得商標 申請流程 處理時限 申請表單 商標規費 商品及服務資訊 商標審查 管理商標 商標延展 商標異動 商標爭議 商標侵權 判決與案例 研究報告 IP備忘錄 最新消息 商標布告欄 商標法規公告 業務統計 重要歷史公告 資訊專區 證明標章資訊專區 產地標章資訊專區 產業申請商標資訊專區 淨零排放有關證明標章資訊專區 工具資源 商標檢索系統 商標網路公報 商標中英文詞彙 相關網站 商標審查品質回饋 商標審查滿意度 商標代理業務 商標諮詢窗口 回頁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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