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2021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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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21年继续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成绩,招收符合条件的台湾高中毕业生(以下 ... 招生政策 首页 > 招生政策 > 正文 山东大学2021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供稿单位:发布日期:2021-01-30点击数: 字体: 【小】 【中】 【大】 山东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齐全、实力雄厚、特色鲜明,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21年继续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成绩,招收符合条件的台湾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台湾学测生”)。

一、申请条件 1.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 3.参加台湾地区2021年学测且相关科目成绩等级均达到前标以上(具体要求见招生专业及计划)。

二、申请方式 1.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请于2021年3月8日至27日登录山东大学台湾学测生入学报名系统(www.bkzssys.sdu.edu.cn/twmss/a/loginf)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申请材料,材料不完整的视作报名无效。

2.申请材料包括: (1)《山东大学2021年台湾学测生入学申请表》,通过报名系统直接生成打印,且须加盖学校公章; (2)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往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应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预毕业证明且注明学籍号; (4)当年学测成绩通知单(含报名序号,须加盖学校公章)或台湾地区大学考试中心提供的成绩公证认证材料; (5)反映中学阶段课外活动、社会活动和个人兴趣特长的相关获奖证书和其他材料; (6)《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须完整填写且由考生本人签字或签章。

注:所有申请材料请扫描后上传,无需寄送纸质材料。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即予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

3.申请者可在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3个专业作为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1年我校计划招收台湾学测生30名(实际录取人数视报考生源情况最终确定),具体专业及计划如下: 学院名称 招生专业(类) 招生计划 学制 学测成绩要求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哲学类 1 四年 语文达顶标,数学、英语、社会达前标及以上 社会学类 1 四年 经济学院 经济学类 1 四年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青岛) 政治学类 1 四年 公共管理类 1 四年 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类 1 四年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1 四年 法学院(青岛) 法学类 1 四年 文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类 1 四年 新闻传播学院 新闻传播学类 1 四年 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言文学类 1 四年 历史文化学院 历史学类 1 四年 数学学院 数学类 1 四年 数学达顶标,语文、英语、自然达前标及以上 物理学院 物理学类 1 四年 化学与化工学院 化学类 1 四年 生命科学学院(青岛) 生物科学类 1 四年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青岛) 计算机类(计算机与智能方向) 1 四年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青岛) 电子信息类(通信电子与光电方向) 1 四年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青岛)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1 四年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青岛) 网络空间安全 1 四年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类 1 四年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类 1 四年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自动化类 1 四年 智能医学工程 1 四年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能源动力类 1 四年 电气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1 四年 土建与水利学院齐鲁交通学院 土木类 1 四年 建筑学 1 五年 微电子学院 电子信息类(微电子与电路集成方向) 1 四年 软件学院 计算机类(软件数媒与大数据方向) 1 四年 四、选拔及录取 1.4月上旬,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申请材料和学测成绩进行初审,并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

2.4月中下旬,学校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面试考核,具体安排将通过报名系统、邮件等形式通知考生。

3.我校将根据考生学测成绩和面试情况择优录取,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审核及办理录取手续,学校将于8月初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入学及在校管理 1.被我校录取的台湾学测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及有效的出入境证件(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按照规定时间来校报到;新生入校后须进行身体复查以及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2.台湾学测生在校期间,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山东大学关于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办法》《山东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进行管理。

3.台湾学测生在规定时间内修完规定课程、修满学分即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4.台湾学测生与内地学生一起就读、共同住宿,学费、住宿费等执行相同标准。

在读期间,可申请教育部设立的港澳台侨学生的专项奖学金以及校内其他奖助学金。

六、其他 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台湾学测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联系方式:[email protected],电话:86-531-88364422)。

2.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本简章与教育部及联招办2021年相关文件如有不符之处,以教育部及联招办文件规定为准。

七、联系方式 山东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邮编:250100 电话:86-531-59626977 传真:86-531-88564787 网址:http://www.bkzs.sdu.edu.cn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八、本简章由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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