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自學進修各級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 - 華江高中設備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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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依據:教育部頒「自學進修國民教育學力鑑定考試辦法」及111年度自學進修 ... 可檢附科目及格證明書正、影本各1份(正本驗畢發還),申請免考。

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 臺北市自學進修各級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  注意1:為減少人潮聚集,本考試不開放親友進入試場陪考(身心障礙者、突發傷病應考人可提出申請1位親友陪考,請填寫「陪試申請書」於考試當日繳交;若當日陪考人員體溫量測有發燒情形,則不得進入試場陪試)。

注意2:應試人員進入試場時須出示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以中華民國護照、臺灣地區居留證或入出境許可證報名者,應攜帶該證件)正本,全程配戴口罩並配合體溫量測。

考試當日試場於上午7時30分開始量測體溫。

注意3: 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被限制不可外出)者,不得出席應試、陪考或參與相關試務工作。

 各直轄市均有辦理本考試(高中級)請就近報名方便應試 報名須提供姓名之英文翻譯,考試將以掛號寄送證書,2吋照片4張,另外計分方式略有調整詳見簡章 **如有更名請附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 注意:本網站資訊僅適用於在臺北市立華江高級中學報名者,欲至其他縣市者報名者請洽詢縣市政府終身教育科或社教科,可就近報名!考生報名要配合量體溫全程戴口罩,否則取消資格。

考試期間要配合量體溫全程戴口罩,經試務人員勸導仍未戴好,該科不計分。

!!! 臺北市111年度自學進修國民中小學畢業程度(含身心障礙國民) 學力鑑定考試簡章(節錄) 壹、宗旨:鼓勵失學國民自學進修,使經由鑑定考試承認其具有國民中小學畢業程度之學力。

 貳、依據:教育部頒「自學進修國民教育學力鑑定考試辦法」及111年度自學進修國民中小學畢           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命題製卷暨試務工作會議決議辦理。

 參、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肆、承辦單位:臺北市立華江高級中學  伍、應考資格:  一、年滿14歲(民國97年9月1日(含)以前出生)之國民(含取得「中華民國居留證」或     「中華民國護照」者),得應國民小學畢業程度之學力鑑定考試。

 二、年滿17歲(民國94年9月1日(含)以前出生)之國民(含取得「中華民國居留證」或     「中華民國護照」者),得應國民中學畢業程度之學力鑑定考試。

 陸、報名日期及時間:111年1月21日(星期五)至111年1月24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2時;下午 1時30分至4時。

 柒、報名地點:臺北市立華江高級中學。

    地址:10864臺北市萬華區西藏路213號。

    電話:(02)2301-9946轉313、314,傳真:(02)2332-4647。

              報名人員進入校園請務必佩戴口罩。

 捌、報名方式及手續: 一、應考人可親自或委託他人至現場填寫報名表報名(通信報名概不受理),如採取委託他人報名者,請受委託人備妥委託書1份及委託人、受委託人身份證影本各1份至現場報名。

二、繳驗國民身份證正本(驗畢發還),並繳交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1份。

三、以「中華民國居留證」或「中華民國護照」身份報名者,須繳驗中華民國居留證正本或中華民國護照正本(驗畢發還),並繳交中華民國居留證或中華民國護照影本1份。

四、以往考試及格之科目,可檢附科目及格證明書正、影本各1份(正本驗畢發還),申請免考。

五、繳交最近3個月內2吋脫帽半身正面照片一式4張(背面請書寫考生姓名、出生年月日),並請備妥限時掛號回郵信封。

六、領取准考證。

七、身心障礙國民如需特殊應考方式應於報名表上填註,並檢附身心障礙證明正、影本各1份(正本驗畢發還),向主辦單位提出申請。

 玖、考試日期:111年3月13日(星期日)。

 拾、考試地點:臺北市立華江高級中學(地址:10864臺北市萬華區西藏路213號,電話:2301-9946轉313、314),試場座次表於111年3月12日(星期六),下午14:00後,公布於臺北市立華江高級中學川堂之公佈欄及學校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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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4月29,2021 以電子郵件傳送這篇文章BlogThis!分享至Twitter分享至Facebook分享到Pinterest 較新的文章 較舊的文章 首頁 臺北市自學進修各級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  注意1:為減少人潮聚集,本考試不開放親友進入試場陪考(身心障礙者、突發傷病應考人可提出申請1位親友陪考,請填寫「陪試申請書」於考試當日繳交;若當日陪考人員體溫量測有發燒情形,則不得進入試場陪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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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三人以上。

–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災害。

11.臺北市立華江高級中學實驗室安全守則 關於我自己 華江高中設備組 檢視我的完整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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