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宜之分| 海外華人福音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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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

2 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

3 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

4 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

5 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旦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

6 我說這話原是准你們的,不是命你們的。

根據《丁道爾聖經註釋》,保羅應該結過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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