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级行政区-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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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一級行政區,或稱國家一級行政區或省級行政區,是指直屬中央政府管轄的行政區劃,在歷史上曾有不同的稱呼。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1949年至1953年全國劃分為六個大區(大行政區),1954年以後撤銷大區,大區實際上屬於軍事政區為主。
1949年六個大區下轄50個「省級行政區」,即30省、1自治區(內蒙古)、12直轄市、5行署區、1地方(西藏地方)、1地區(昌都地區);到1953年分六個大區和西藏、內蒙古,共計30省、1自治區、14直轄市、1地方、1地區。
1954年調整為31個省級行政區即25省、1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