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 - 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一、採認:指受理學校就申請人所檢附之國外學歷文件所為與國內同級同 類學校相當學歷之認定。

二、參考名冊:指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就外國大專校院,收錄其名稱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英 公發布日: 民國95年10月02日 修正日期: 民國103年08月05日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