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愛玲-->都市的人生-->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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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一頁 前一頁 回目錄 打人   在外灘看見一個警察打人,沒有緣故,只是一時興起,挨打的是個十五六歲的穿得相當干淨的孩子,棉襖棉褲,腰間系帶。

警察用的鞭,沒看仔細,好像就是警棍頭上的繩圈。

“嗚!”抽下去,一下又一下,把孩子逼在牆根。

孩子很可以跑而不跑,仰頭望著他,皺著臉,眯著眼,就像鄉下人在田野的太陽里睜不開眼睛的樣子,仿佛還帶著點笑。

事情來得太突兀了,缺乏舞台經驗的人往往來不及調整面部表情。

  我向來很少有正義感。

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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