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專換證 - 台灣外科醫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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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展延(換證)相關表格下載 · 繼續教育積分認定辦法 · 外科專科醫師證書申請補發 · 申請外科專科醫師證書英文版 ... 外專換證 證書展延(換證)相關表格下載 繼續教育積分認定辦法 外科專科醫師證書申請補發 申請外科專科醫師證書英文版 證書延展、換證說明 外專證書更新(換證)注意事項 一、「外科專科醫師證書」有效期限為六年,在此期間內積分需滿600分,且每年積分不得有零分。

(一)積分已達六百分(且每年都有積分)之會員,請將外專更新申請表(衛福部表示為簡化作業,免附照片)填妥後以掛號郵寄或傳真(02)2746-7149至學會(傳真完請電話確認),並至郵局劃撥換證費新台幣3,000元整至學會00143344號帳戶,戶名:台灣外科醫學會,請在備註欄上註明會員號碼及姓名(收據請自行保存),學會收到彙總後統一向衛福部提出申請。

(二)積分未達六百分或其他因素無法辦理更新之會員,請填妥延期一年辦理外科專科醫師證書更新申請書,務必詳述具體緣由(為何無法在證書效期屆滿前提出更新申請的理由),勿過於簡略,避免被衛福部退回後須重新填寫(曾有會員被退回3-4次),且務必在外專證書效期屆滿前郵寄或傳真(傳真完請電話確認)至學會。

(三)如未在證書效期屆滿前辦理更新或提出延期一年辦理外科專科醫師證書更新申請書,導致外專證書過期,衛福部將撤銷其專科醫師證書。

以後如有需要,必須重新考取。

 (四)如欲放棄外科專科醫師證書,請填妥放棄外科專科醫師證書聲明書後將聲明書寄回學會。

二、請專告所屬專科醫師,確實依「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第十六條規定,辦理專科醫師證書有效期限更新,請查照。

(92年6月19日衛署醫字第0920211443號函) (一)依據衛生署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第十六條規定:專科醫師得於其專科醫師證書有效期限屆滿前六個月內,檢具符合更新條件之證明文件及費款,向本署申請更新。

逾期未申請或不准更新者,撤銷其專科醫師證書。

但情形特殊,經本署核准者,得於專科醫師證書效期屆滿之日起一年內,補行申請,爰此,專科醫師應在證書有效期限屆滿前六個月內,主動備妥符合更新條件之證書文件及費款,送請各專科醫學會核轉本署辦理證書更新事宜。

(二)邇來,本署一再發現專科醫師未在證書效期內提出更新申請,或專科醫學會受理更新申請作業疏失,影響專科醫師權益鉅,請專知所屬專科醫師,確實依下列規定辦理證書效期更新。

1、專科醫師應在證書效期屆滿前,主動向專科醫師醫學會提出更新申請。

2、專科醫師如因故無法在有效期內提出更新申請者,應在證書效期屆滿前提出特殊理由併附相關證明文件,送請專科醫學會核轉本署同意後,於證書效期屆滿之日起一年內,補提更新申請。

3、專科醫師證書有效期間,係以專科醫師證書上所載日期為準,請確實查核,以保障自身權益。

三、積分未達六百分之會員,請將參加國內外所舉辦之相關會議(參加証影本)、學會遺漏未登錄之積分事項或發表外科論文於醫學期刊者(請附文章影本並將期刊名稱、作者姓名、刊登日期圈選出來。

如該期刊是SCI,請檢附證明文件)等,將有關證明文件影本註明會員號碼及姓名後郵寄或傳真(02)2746-7149至學會,經教育委員會審核(送委員會審核須二至四個星期的工作天)。

教育積分認定辦法請至學會網頁>會員服務>外專換證瀏覽。

積分如有疑問請來電(02)2769-7845分機11洽詢。

四、如因積分不足或其他因素無法辦理更新而申請延期一年之會員,“請注意”。

因為挪用第七年(也就是新證書的第一年)的積分來補足六百分,更新通過後該補足之積分將會被刪除,無法累積在下一張(新)證書的積分。

五、專科醫師證書統一由衛生福利部審查核發,經衛福部複審同意,衛福部以掛號方式郵寄外專證書至所填寫之寄達地址。

合格名單公佈於會訊後三個月內仍未收到證書,請逕自電(02)8590-6133洽詢。

六、臺端在學會的會員號碼為0-0000如郵寄信封上名條所列,不管參加月會或其他繼續教育活動,請填寫此號碼(非專科證書號碼0000),學會會員超過六千位,已有同名同姓的情形發生,為了不使您的權益受損,敬請以後參加學術活動時務必親筆以正楷書寫姓名及會員號碼,切勿蓋章或代他人簽名。

七、臺端在學會不管是永久會員、名譽會員或普通會員,都必須遵循衛生福利部之規定應於證書效期屆滿前辦理更新,學會為服務會員會依規定在證書效期屆滿前六個月通知更新。

請隨時注意自己的積分(可至會員專區瀏覽),勿於證書效期屆滿要辦理更新時才發現自己的積分不足,影響更新。

  外專換證申請表 延期一年辦理外科專科醫師證書展延(換證)申請書 放棄外科專科醫師證書聲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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