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于安律師專欄】98%的人頭帳戶被判有罪!出借 ... - 新浪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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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頭帳戶判刑】或【人頭帳戶刑責】搜尋,會在相關搜尋行列發現一條熱門搜尋:【人頭帳戶被盜用成冤案近98%被判有罪】. 微博|客戶服務|新浪網 首頁 即時 政治 社會 娛樂 國際 生活 旅遊 科技 體育 財經 綜合 氣象 熱門 綠色永續 五倍券 POP!微博 最新雜誌 生活新聞> 威傳媒 【吳于安律師專欄】98%的人頭帳戶被判有罪!出借帳戶真的會變成詐騙集團的詐欺幫助共犯嗎? 威傳媒 (2020-12-2315:30) 分享| 如果在網路上看到一則簡單的廣告,上面寫說只需要出借銀行存摺、印鑑及提款卡,就可以得到5000元~2萬元不等的報酬,你會不會考慮接受?如果親近的家人或朋友,跟你說他的帳戶存摺最近遺失,不想補辦或補辦手續很多,最近又剛好有金流急用,想直接跟你借存摺及提款卡,日後會連同利息一起還給你,你會不會考慮出借?很多民眾覺得自己明明沒有做什麼犯法的事,卻莫名其妙收到銀行/郵局通知,說帳戶裡面的錢動不了,問了才知道,自己的帳戶居然被凍結了!雪上加霜的是,馬上接踵而來收到警局的通知,說自己被告了!?你或你的家人朋友也有類似的經驗嗎?「詐騙集團」、「人頭帳戶」等詞彙,絕大多數人就算沒有親身遇到的經驗,應該也都至少有聽過。

近年來通訊科技技術蓬勃發展,詐騙的手段越來越層出不窮,政府也一直對於反詐騙的宣導不遺餘力,甚至成立專線、專人隨時為民眾服務。

如果用【人頭帳戶判刑】或【人頭帳戶刑責】搜尋,會在相關搜尋行列發現一條熱門搜尋:【人頭帳戶被盜用成冤案近98%被判有罪】2014年,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偕同冤獄平反協會,一同召開記者會,會中指出,2013年有關詐欺案件的判決裡,高達98%的案件最後被判有罪。

很多被告的民眾可能還覺得,我只是出借我的存摺,怎麼就莫名其妙成為人頭帳戶了?又莫名其妙變成【詐欺幫助犯】了?以下幾點說明,讓律師教你如何避免落入被當人頭帳戶的困境!一、什麼是人頭帳戶二、常見取得人頭帳戶的方式(也就是民眾給出去的方式)三、被認定是人頭帳戶的後果四、該如何避免類似情形一、什麼是人頭帳戶首先第一點,人頭帳戶簡單來說,就是詐騙集團為了取得騙來的錢,而以各種方式得到的【帳戶】。

這個概念應該很好理解,畢竟詐騙集團不可能讓受害者把詐騙金錢直接匯到自己的戶頭,對吧?透過多重不相關的帳戶提供人,這樣警察追查的時候,也只會找到這些【有資料、有姓名的】最終流向。

二、常見取得人頭帳戶的方式最常見的方式有以下幾項:1.宣稱可以比銀行更低利息的貸款,因為低利息,所以需要提供存摺+提款卡的審核2.因為求職的檢查要求而給出帳戶3.帳戶提供者可能出於金錢需求,自己出售給詐騙集團(詐騙集團當然不會說他們是詐騙集團)4.親友及朋友利用信任關係,來取得帳戶5.遺失存摺或提款卡※人頭帳戶的取得方式不僅限於上述五項名目,本文列舉的是常見種類。

三、被認定是人頭帳戶的後果可能被列為警示帳戶,一旦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那就表示短期之內,這個帳戶裡面的金額,是不可能再讓主人支配了,即使那不是詐騙金額,而是原本的存款也一樣。

其次,緊接而來的,可能就是檢警的刑事調查及民事追訴。

很遺憾的,通常詐騙集團的首腦及其左右手,是很難被抓到的,所以這時候就是有資料、也找的到人的帳戶提供者,以及(被抓到的)車手或車手的聯絡者被列為被告,要出面承擔責任。

【詐欺幫助犯】就是這樣來的,雖然不是主謀,可是人頭帳戶的提供者某種程度也助長了受害者的損害發生。

常理來說,人頭帳戶的提供者可能會覺得,我也是受害者,為什麼我會被告、被起訴、甚至被判刑/罰錢?這就是以下最後一點的重要性了!四、該如何避免類似情形理論上,帳戶及提款卡這種涉及【個人資料】與【重要財產】的重要私人物品,怎麼想都不會擅自將重要證件給予他人才對。

如果人頭帳戶提供者到時候在警方、檢察官、法官面前,無法證明自己是完全無知的受害者的話,其實光是提供帳戶這點,就是間接的詐騙集團共犯了。

所以真正好的做法是,遇到上述第二點的這些人頭帳戶取得方法時,務必要提高警覺,依常理來判斷。

況且如今資訊的取得並不困難,如果稍有覺得好像怪怪的,就應該要停止給出個資的行為,即便是可以因此取得報酬。

因為少少的報酬,可能要賠上更多金錢或甚至被關,這樣划算嗎?再來可以做的是,一旦察覺到不對勁,譬如沒有給出過帳戶訊息,卻多了不明來源的金流,可以趕快先報案,取得報案三聯單,這麼做的目的,也是在給自己多一個保障,來證明自己不是詐騙集團的一員,也沒有要幫助他們洗錢的意思。

如果是存摺或提款卡遺失,請一定要即刻掛失處理,原因同上,否則之後出事情的話,要怎麼為自己證明?但是,並不是這些報案及掛失的行為都做了,就可以全身而退、保證無罪。

每個個案都有自己的脈絡,受害者損失程度也各不相同,如果有哪裡覺得不對,可以先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讓專人協助完成後續諮詢及處理方式的建議。

如有必要,可向專業律師尋求協助。

最好的避免成為人頭帳戶的作法:1、不要隨便給出重要證件如果這種涉及隱私的物品我們不會想要逢人就給,那為什麼單憑幾個廣告、幾種說詞,或求職時奇怪的【檢查機制】就隨便給人了?2、定期檢查自己的帳戶資訊現在各大銀行基本都有針對手機做出相容app以供查詢及相關業務,如無使用這類習慣,也最好可以定期做簿本的登摺,不要因為久未使用,就覺得沒有必要定期追蹤,有一部分的人頭帳戶就是使用者久未檢查,因而被冒用了都還不知道。

※詐欺罪刑責參照刑法第339條、詐欺幫助犯刑責參照刑法第30條、無故得到利益(金錢)卻占為己有者,參照民法第179條不當得利。

吳于安律師小叮嚀:新穎的詐騙手法層出不窮,民眾只要牢記,牽涉到個資及隱私的證件資料千萬不要隨意亂給,如果因為經濟困難鋌而走險,後續的法律責任只會更得不償失。

而對於帳戶莫名多出來的錢財,也記得趕快報警處理,千萬不要有佔為己有的私心喔!讓吳于安律師教你如何避免落入被當人頭帳戶的困境!鴻安法律事務所所長吳于安律師吳于安律師簡介:服務超過100種產業、250間公司(包括上市櫃公司及數十間年營收破億之公司),也是各大協會、學會、公會等特聘法律顧問及講師,對於民事、刑事及行政爭訟案件都有豐富的實戰經驗。

客戶包括上市上櫃公司、加盟連鎖餐飲業、各類診所、室內/平面設計業、禮贈品業、文創業、廣告業、不動產仲介業、包租代管業、物業公司、保全公司、人力仲介、旅行社、工程業、生物科技業、花藝業、聯誼業、美容紋繡醫美業、資訊工程業、社區管理委員會等。

經歷:鴻安法律事務所所長兼主持律師中華民國合格專利代理人BNI三金質獎章會員台北、新北、士林法律扶助基金會扶助律師台北市政府&中正區&文山區公所諮詢律師中華影音行銷協會理事兼顧問律師台灣全球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顧問律師崔媽媽基金會公益律師中華民國人力仲介協會顧問律師醫學紋飾專業委員會顧問律師台灣植牙聯盟醫學會顧問律師亞太微整形暨醫學紋飾美容協會聯合發起人暨理事台海兩岸影視文創交流協會顧問律師中華台陽物管總體互助協會顧問律師社團法人台灣健康服務協會常務監事鴻安法律事務所服務專線:02-2388-2839服務信箱:[email protected]營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09:00~下午18:00公司地址: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148號10樓之8事務所LINE@:@dqe4564o事務所網站:鴻安法律事務所(https://www.honganlaw.com.tw/) 上一則:買便當見80道菜色!女嗨翻難選擇 下一則:大崩塌潛勢點110年起12處發國家級警報並做疏散 北美新浪網| 北京新浪網| 香港新浪網| SINA.com| SINAEnglish 意見信箱| 關於新浪| 新浪新聞室| 隱私權政策| 聲明啟事 Copyright©1996-SINA.comAllRightsReserved 同意AGREE 如果您繼續閱讀,視同您同意我們隱私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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