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圖書館視聽座位及多功能空間使用管理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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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視聽座位包括個人視聽區、雙人視聽區及團體視聽區;多功能空間包含五樓視聽小間及多功能室、七樓討論室等空間,開放時間自早上. 館藏查詢 網站搜尋(另開視窗) 圖書館資訊 活動資訊公告 開館資訊 政府資訊公開 志工園地 總館簡介 各館資訊查詢 各館地址電話下載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公開及查詢平台 新北市立圖書館-閱讀543 性別主流化專區 會計報告 圖書館性騷擾與性別歧視申訴機制 關於我們 館長 歷史沿革 組織架構 服務項目 使用規定 常見問題 新北記憶 特藏資料 地方知識學 使用手冊 讀者查詢服務 讀者留言 館藏查詢 館際合作 讀者帳戶 電子資源 行動圖書服務查詢 線上申辦 團體導覽 場地租借 駐點辦證申請 行動圖書服務申請 網路辦證 EasyArt我的藝廊 新北E書房 服務成果 環境改造 創新服務 業務統計 獲獎紀錄 年報 座位預約 English :::      新北市立圖書館視聽座位及多功能空間使用管理要點 發佈館別:新北市圖(總館) 發佈時間: 2019/09/02  | 最後修改時間: 2019/08/30  | 點閱率:58623     中華民國104年04月01日館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4年09月02日館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5年01月20日館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7年03月14日館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8年07月17日館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新北市立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便利讀者於館內使用視聽座位及多功能空間,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適用於新北市立圖書館總館。

三、視聽座位包括個人視聽區、雙人視聽區及團體視聽區;多功能空間包含五樓視聽小間及多功能室、七樓討論室等空間,開放時間自早上     八時三十分至晚間二十一時。

四、借用方式 (一)持有本館個人借閱證之讀者,可於座位登記查詢機(KIOSK)現場直接登記座位,每次登記使用時間三小時。

另開放個人視聽及雙人       視聽區部分座位線上預約登記,讀者可至本館網站首頁「總館空間座位查詢」連結至「iReserve線上預約」      (http://seat.library.ntpc.gov.tw/)預約登記七日內(不含當日)的座位,同一區域每日僅可預約一時段,可預約時段依網站公告為準。

(二)讀者人數限制     1.個人視聽區:限一人使用。

    2.雙人視聽區:限二人使用。

    3.團體視聽區:限三人以上使用。

    4.多功能空間:限三人以上使用。

    5.凡現場使用讀者未達最低人數逾十五分鐘,本館有權停止其使用權利。

    6.前開空間之所有使用者均需進行系統登記,經查核未登記而使用者,本館除代讀者補行登記,並記違規一次,如發現該讀者已預約其       他空間且違反本要點第六條第一項之規定者,本館將逕予取消讀者該空間時段之使用。

(三)讀者應於登記時間十五分鐘內(以座位管理系統時間為準),依照登記名單報到啟用座位或空間。

    1.所有登記讀者皆持悠遊卡借閱證時:      (1)視聽座位:請至登記座位的視聽控制器感應悠遊卡借閱證報到,報到成功後即自動啟動座位視聽設備電源。

     (2)多功能空間:請至登記空間門口之門禁設備感應悠遊卡借閱證報到啟用。

    2.所有登記讀者中若有一位非持有悠遊卡借閱證時:      (1)視聽座位:請至座位登記查詢機(KIOSK)報到,報到成功後即自動啟動座位視聽設備電源。

     (2)多功能空間:請至座位登記查詢機(KIOSK)報到後,至櫃檯抵押借閱證更換門禁卡, 並於登記空間門口之門禁設備感應門禁卡         啟用。

使用完畢應歸還門禁卡,讀者不得將門禁卡攜出館外或複製、轉借他人使用。

(四)所有視聽座位或多功能空間皆有人登記時,始開放現場登記下一時段。

五、資料使用說明 (一)讀者於館內閱覽視聽資料或使用桌遊資料時,應先借妥相關座位或空間後再至櫃檯辦理資料借閱手續,並抵押借閱證或其他可證明       身分之證件,完成資料歸還手續後將一併退還抵押之證件。

(二)視聽資料使用說明     1.內閱限館內公播版視聽資料,家用版與限制級影片僅提供外借服務。

    2.讀者需依影片分級制度、著作權法及保護智慧財產權之相關規定使用本館視聽資料,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三)桌遊資料使用說明     1.借閱桌遊資料時應與服務人員清點內容物,若發現零件缺失應於借閱時主動聲明。

    2.桌遊資料僅限館內五樓多功能室內使用,不得攜出館外或其他樓層。

使用結束後至櫃檯歸還資料,並與服務人員一同清點歸還之內       容物,清點無誤方完成歸還手續。

    3.桌遊資料歸還清點時,若發現零件缺失,需賠償相同之零件,如無法賠償原件時,需依整套桌遊之定價另加工本費五十元計價賠償。

六、登記及使用注意事項 (一)同一讀者於同一時段僅可登記、使用一座位或空間,連續使用者需於上一時段結束使用後,始能登記下一時段,同一座位空間不得       同時登記兩個以上時段使用(含自修室、資訊檢索與數位資源區、視聽座位、多功能空間、陽光小屋等)。

(二)讀者應持本人借閱證進行登記及使用,不得冒用他人名義、交換或轉讓他人使用。

(三)登記時間開始十五分鐘內未報到者視同棄權,逾時未報到,系統自動釋出該座位或空間供其他讀者登記。

(四)讀者不得占用視聽座位或多功能空間從事與利用館內資料、研究或團體討論等無關之行為,亦不得攜帶私人視聽或桌遊資料入內使       用。

 (五)視聽座位及視聽小間僅可觀看館內公播版視聽資料,不提供其他用途使用(如自修)。

(六)使用設施或設備時請依使用說明操作,如遇操作困難或機件故障,應請服務人員協助處理,不得任意更動機器配線、配件或未經同       意將其他空間設備移入,如因使用不當而導致設備損壞者應負賠償責任。

(七)凡逾使用時間,本館有清空留置物品之權利,以利其他讀者使用。

(八)最後開放時間前三十分鐘停止座位登記及借用公播版視聽資料、桌遊資料與相關設備。

(九)線上預約登記可能受現場設備異常影響致座位取消,請於預約登記前一日或當日自行至本館網站首頁「總館空間座位查詢」連結至      「iReserve線上預約」(http://seat.library.ntpc.gov.tw/)查詢個人記錄。

七、其他注意事項 (一)讀者應隨身攜帶貴重物品,如有遺失,本館概不負保管之責。

(二)讀者應注意音量並維持整潔,不得有躺臥、吸菸、飲食、賭博、嬉戲追逐、喧嘩吵鬧等影響閱覽環境安寧秩序之行為。

八、讀者如違反本要點或本館相關規定,經規勸不聽者,立即停止使用該服務之權利。

所有連線之座位管理系統違規累積超過三次者,本     館得暫停九十天登記及使用權利。

情節重大者,依法報請警察機關處理。

九、本要點經館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 1 (修正)新北市立圖書館所有連線之座位管理系統列表.pdf 2 新北市立圖書館視聽座位及多功能空間使用管理要點(1080717).pdf 快捷列 讀者登入 館藏查詢 E書房 分館查詢 電子資源 讀者帳戶 服務時間 座位預約 一證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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